小的时候我做过一个梦,我变成了一个纸飞机,飞翔在天空上。我像是天神一样睥睨着自己所在的城市,五颜六色的霓虹灯闪烁个不停,高高低低的房子矗立着,街上的行人变成一个又一个的小黑点,我的脑海里一直重复着一个问题,我为什么总在盘旋个不停但从不落到地面呢?
我醒过来的时候针对这个问题想了想,最终得出了一个似是而非的答案,大概是因为我没有降落的理由吧。
后来,因为一些机缘巧合,这个理由竟然出现了,那就是魏新则。
魏新则曾经坐在天台的台阶上问过我一个挺感性的问题,你爱自己吗?问这话的时候他穿着校服,但没有好好穿,脱掉上衣随意搭在胳膊上,因为刚剪了短短的毛寸,五官显得更加清秀。
我当时正对着他的头发联想着路上见到的一只博美犬,那只博美犬毛绒绒的,眼睛很大,可爱到让人尖叫,而魏新则现在的样子也帅气到可以让全校的女生们尖叫。
问我这个问题的时候,魏新则那张平日里总在笑着的脸看起来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认真,认真到我不能以嘻嘻哈哈的玩笑搪塞过去,于是我想了大半天终于回答:大概是爱的吧。
我就读的中学叫万仁中学,分初中部和高中部两个部分。我在初二,魏新则今年高一。本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两个人,但魏新则却是我最好的朋友。原因大概是我们在同一个老师那里学画画,如果他提前到的话总会帮我削好铅笔摆好画板,也可能是因为我曾把一碗刚出锅的滚烫的汤不小心倒在了他身上,他虽然气的红了眼却也无可奈何,也可能是即使我不说他也能知道我的生日。有很多很多的可能促使我们成为朋友的原因,可也许成为朋友不需要以上任何一条理由,一秒钟的惺惺相惜就足矣。
魏新则的爸爸妈妈经营着一家酒吧。
城市匆匆发展的脚步中有人成功有人失意,成功的人愿意喝喝酒跳跳舞来当个消遣,失意的人想要放下心中的压抑暂时放纵自己,于是酒吧成为了成年人的“游乐场”。有人在游乐场里笑,也有人在游乐场里哭,还有人在游乐场里哭笑都不能。
不愿意回家的时候。我会和魏新则躲在酒吧闲置的仓库里,打游戏,写作业,玩飞行棋。魏新则在这个房间里安置了沙发、桌子、电视机还有游戏机,墙上贴着科比的巨型海报。
我们都迷恋科比,迷恋他帅气的脸庞还有高超的球技。
这间不足五十平的小房间成为我和魏新则的后花园,好在魏新则的父母都是极开明的人,他们把我当成魏新则的小妹妹一样由着我和魏新则在这里打闹,把画具扔的满地都是。
我找到魏新则的时候他正在一边叼着棒棒糖一边为他的画上色。大片大片开的绚烂的海棠花,淡粉色、白色、淡紫色,每片花瓣都不一样,有的卷曲有的舒展,似乎在讲述很多个不同的故事。
魏新则喜欢海棠,他觉得海棠既清丽又勾人,既娇羞又妩媚,他喜欢所有看似美丽但又事实上矛盾的事物,但其实这样的事物身上总隐藏着数不清的迷,使我们永远都无法看清它们身上的本质和真相。
看到我进来,魏新则扯出一个大大的微笑,刚才认真做画的少年穿着简单的白T恤,干净的像是天空最白的那朵白云。他永远都是那么干净的男孩子,我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也穿着白色的T恤,即使没有穿画画时专用的围裙,衣服上也丝毫没有沾染任何的水彩渍,十几个人里我一眼就注意到了他,而他也同时看向了我。
所以说人与人之间的缘分真的很奇妙,也许上天早就安排好我们做彼此最好的朋友,才让我们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被彼此相同的气场而吸引。
“老妈给你留了蛋糕,在冰箱里,想吃就自己去拿。”魏新则一开口说话就破坏了刚才安静作画时的美感,他现在正在变声期,声音粗哑地像个公鸭子。我常常为此笑话他。
魏新则的父母年轻的时候都是老师,后来下海做了生意开了这家酒吧,两人都是极好的人,尤其是魏阿姨,对我特别好,大概是因为魏新则在她面前添油加醋说过我妈妈身体不好,父亲还不管我吧,不管怎样,我如今俨然成为了魏家的另一个孩子。
我只和一个人说过我的家庭,那就是魏新则。一个人心里装着的事情积累到一定程度难免会压抑,但不是可以向任意一个人倾诉的。魏新则不会说好听的话来安慰我,但他会摸摸我的头,用一种疑似“慈爱”的目光看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