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斯里克盯着爱西丝,目光静谧幽深。
“我的父亲,上代国王欧斯罗艾斯杀死了自己的兄弟,却又要亲自杀死自己的儿子。于是他因此而疯狂,渴求着古龙于混沌中保持不朽的力量,最终研究出了形同瘟疫的可怕物质,就连我的弟弟,洛斯里克的三王子欧赛罗特也未曾幸免。而他自己,也变成了一条不人不鬼的怪物。”
“当我还什么都不知道的时候,便被人捧上了神坛,甚至冠上了整个国家的名字。而这,只是为了有朝一日,能把我扔到火焰里去燃烧……我的兄长,却既高大,又俊美,慷慨温厚,饱受爱戴。当他带领着军队,旌旗严整地走出王城讨伐恶魔的时候,鲜花与欢呼淹没了他。我满腔怨恨,发狂地嫉妒着他,憎恨着他,直到现在,我诅咒了他……”
这只不过是个可悲之人小小的反抗罢了。作为迟早要被扔进火里去的祭品,无论生前有怎样的地位,又受到怎样的尊崇,到最后连自己自己的生死都无法主宰。
他憎恨、他嫉妒,追根究底,不过都是羡慕和向往罢了。
他羡慕兄长洛里安有健康的体魄,他向往洛里安能够自由决定生死,而他却只能日复一日地锁在王宫里,听着白教祭司拼命向他灌输传火的荣耀。
于是,洛斯里克诅咒了洛里安,让他变得又瞎又哑,就连双足也无法正常行走。然而,令洛斯里克感到既痛苦又安心的是,曾经击倒恶魔王子,所向披靡的洛里安王子,毫无怨言地接受了他的痛苦,他的诅咒,心甘情愿地化作他的剑,他的盾……
又瞎又瘸的大王子发出一阵含混的声音,仿佛在应和着兄弟的话语。
对于此种情况,爱西丝心里只有一个想法:
妈的狗男男,她当初横扫罗德兰的时候都没找到个能谈恋爱的呢!
深受刺激的远古薪王干脆利落地解除了伪装形态,恢复成被烧得漆黑一片的初始皮肤,对着这对狗兄弟愤懑地勾了勾手:
“你有你的苦衷,我也有我的理由,谁也说服不了谁,那就让武力决定一切。来,酣畅淋漓地打一架,输了去火炉,赢了继续活,别再啰嗦了!”
……
洛斯里克趴在洛里安脱力的身体上,闭上眼,等待着即将落下的屠刀。
“果然,天命的薪王,就是天命的薪王,四大王魂的持有者,不是那么好挑战的……”
只可惜,无法和兄长在洛斯里克,平静地等待着死亡了……
但预料之中的刀刃,似乎并没有到来?
“我现在改主意了。”爱西丝放下螺(烧)旋(火)剑(棍),推开窗户,看着天空中高悬的“太阳环”,“你有句话打动了我。这个只有以牺牲才能换取安宁的世界,根本就没有存在的必要。”
不死人中口口传唱着的天命英雄惆怅地别过眼,不再将目光投注到那对兄弟上去,只觉心里空落落的,风吹过的时候,似乎能发出呼呼的声音。
传火从来都不是结果,它只是通向幸福的手段,她只是想要让更多的人摆脱不死人的诅咒,不再重蹈罗根和杰克麦雅的覆辙而已,她只是想看到……
更多人笑着,自由自在地生活在家园里,生儿育女,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当这唯一救赎的途径也已化为诅咒,那么,也许是该到了放手的时候了。
“在你所说的远古时代,我从来就没有想过要为了传火而传火,在那个时候,只有让火焰重新燃起,才是解决痛苦的唯一手段。传火的原意是光明,是生命,是拯救,当它演化为所有人的诅咒时,它便可以消亡了。”
“呵,感谢您的宽恕。”
洛斯里克无声地微笑起来,接过递来的水晶瓶,小心翼翼地将藏满祝福的圣水凑到大王子洛里安苍白无血的唇边。
爱西丝有些厌倦地转过身,和风尘仆仆走进来的加拉哈德撞了个正着。
“前辈?”
加拉哈德不明就里地问,他看到房间里一片狼藉,剑气纵横,而对抗传火的洛斯里克双王子却并没有伏诛。
“法兰不死队已经到了洛斯里克城门,已经开始肃清城市内部的活尸,以及……”他皱着眉头,说出了一个奇怪的词语,“感染了‘人之脓’的活尸和飞龙。”
爱西丝神情淡淡地看着从天空掠过的飞蛇,顺手摸了摸加拉哈德毛茸茸的脑袋,头也不回地说:
“走吧,加拉哈德,回火焰祭祀场,那里是空间漂流汇聚之地,正适合进行传送。这片土地虽然即将死去,但短暂活化地脉还是没问题。”
“你是异世界到来的访客,没必要陪着这个畸形的世界死去,从哪里来,就回到哪里去吧。”
作者有话要说:上章不死聚落飞蛇是油管兰斯大神解包的魂3废案,非常震撼,可惜没放到正式版里去。
骨科双王子真的爱了!战损什么的,残疾什么的,我好了prprprpr
PS:11.29,修改了一部分错字,结尾处增加了200字,多的字数已经买过的童鞋可以直接看,不会另外收钱。另外,今天临时有事,可能更新稍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