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还说什么怎么办——没办法,谁让他们当初贪财签了协议呢?他们就得玩命去赚钱。可人要是连自己的命都能“玩”,做起事来也就没什么底线可谈了吧?
对于娱乐圈的明星、从正道上来说,就得玩命的接戏、玩命的各处商演、玩命的上节目赚钱。可这样一来,作品的质量还有保障吗?
就比如一个演员专业上再优秀,哪怕同时接拍几部戏都不会有出戏、入戏的障碍,可人的精力毕竟是有限的,何况这些演员真的优秀到这种程度了吗?而且他们更多是上综艺节目,周期短、赚钱也快,真正留给本职工作的时间都少得可怜、别说投入了。
这还是从正道上来说,起码是不违法、也不下作的,可要不是正道呢?
刚才说了,给韩三哥保障远期利益最大化,这些明星最多追求近期利益最大化,他们之中大多本就特别在乎名利、本就特别贪得无厌,所以什么阴阳合同、偷税漏税这类触及法律的问题反而大行其道了。
再者他们要给韩三哥、给自己赚到协议要求的数字,可是他们归根结底靠着什么赚钱呢?明星嘛,名气、口碑就是钱。问题这个圈子竞争实在太残酷,于是他们为了提升自己的名气、突出自己的口碑,在什么票房作假、什么通稿自吹之余,还得想着去打击、去诋毁、甚至去陷害跟自己同类型竞争者。
岂是一个“乱”字可以形容?
正道上你玩命接这个戏、那个综艺,你如果成功做到了,别人机会就少了。不是正道上你做着下作的、甚至违法违规的事,烘托自己、坑害别人。别人——就那么好欺负吗?人家就不还击吗?
所以这些跟韩三哥签了对赌协议的明星都去玩命了,这些明星自身就有安全隐患,那么韩三哥如此大力推行这种合作方式,他和他的公司就没有隐患了?
韩三哥公司合作的艺人作品质量上得不到保障,连带他的公司口碑上和盈利上自然也会受到影响。一旦让观众形成了负面的固有印象的话,他公司就算有制作精良的影视剧或综艺节目,也会受到影响。
而且他公司所投资的影视剧和综艺节目中的这些艺人,都为了完成协议去跟自己、跟同行玩命了,先不说这样做对不对,可是就一定能成功吗?搞不好还会被别人坑了。如果被别人坑了,很可能意味着这个艺人形象受损、甚至遭到官方封杀,那么他投资的——该艺人的影视作品和综艺节目也就无法播出了……
听王爷说到这里,陆雨驰深吸了一口烟、点了点头,说:“还真是!世间万物、诸事,都讲究一个平衡、讲究一种循环,过分的贪婪打破了平衡和循环,‘玩命’——也就真成‘玩’命了。
他作为商人,投资追求稳妥、追求利益——无可厚非,而那些明星身处名利圈儿,想更有名、想多赚钱——也无可厚非。这本来是公平的协议、没有谁对谁错,但双方都太过贪婪了,就注定没有好的结果。最好的结果就是那些明星完成了协议,可是就像您说的玩命增加作品,质量就没有保障了、他们失去的其实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