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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六十二章 连环命案(1 / 2)


周贤又问常清秋:“马小七是何时走的?谁人可证明?”

常清秋答道:“工友们走后,小人与马小七又喝了几碗,因不胜酒力就昏睡过去了。马小七也喝醉了,他何时走的,小人娘子知道。”

周贤冷笑道:“笑话,你娘子岂能当证人?大胆刁民,你以为本官是好糊弄的吗?你与死者半年不相往来,岂是一碗酒能化解的?分明是你趁工友们都知道你俩和好的机会,故意让工友们先走,然后把马小七灌醉,尾随其后,把他杀死在回家的路上。可你聪明反被聪明误,没有料到藏匿尸体时把死者的一只鞋子遗落在路旁,本官不冤枉你吧?”

常清秋大喊冤枉。

周贤大怒,喝令衙役大刑伺候。可怜常清秋三次夹棍下来,已是奄奄一息,但仍不肯屈招。周贤见再上夹棍就要出人命,只好把他押人大牢,改日再审。

罗氏从京兆府回家,穿上重孝,装模作样地治办马小七的丧事。

周贤得知此情,更加怜悯罗氏,于是每日给常清秋加重刑罚。几天工夫,把他折磨得血肉模糊。

常清秋的娘子王氏来探狱,常清秋对她说:“看来周贤这个昏官一定要置我于死地,只是我含冤而死,还让常家人跟着落个骂名,实不甘心。我死之后,你要联络工友们为我伸冤……”

说完夫妻俩抱头大哭。

第二天,常清秋在公堂上招认,说自己被手下侮辱,心里愤愤不平,趁工友们一起喝酒的机会谋杀了马小七。

周贤见常清秋招供,急忙追问马小七的尸首藏在何处。

常清秋本来就是冤枉的,哪里知道尸首的去向?周贤急于结案,就令衙役再上大刑。

常清秋害怕酷刑,只有编造一个地方,免受这皮肉之苦。

于是他说:“那日跟踪马小七在半路上一刀结果了他,把尸体扔在附近的蛤蟆沟里。”

周贤听罢,立即派两位有经验的仵作前去寻尸,一旦找到尸首便可结案。

这两位仵作一个叫周成,另一个叫王凌,他们在衙门里负责验尸十几年从未失过手。两人接到府尹大人的命令,马上按常清秋提供的地点寻找。藏尸地点是常清秋编造的,两人从何找起呢?周成和王凌找了一天连个尸影也没有见到,看看天色很晚了,只好回衙门向周贤报告。

周贤已报告了刑部,破了这桩疑案。只要尸体找到便可处决犯人。

听到周成和王凌的禀报,周贤怒斥道:“你们二人今早把地点听得清清楚楚,怎么就找不到?定是不肯出力,限你们十天之内找到尸首,否则以袒护罪犯惩治。”

说罢,拂袖而去。

周成和王凌又把那条沟寻了无数次,该掀的石块掀了,该翻的土也翻了,还是两手空空,两人只好乞求周贤再宽限几日。

这时,周贤刚刚接到刑部的文书,责问他为什么破了案却迟迟不结案?

周贤正发愁之际,见周成和王凌又空手而归,气不打一处来,命衙役每人狠狠地打二十板子

,直打得两人皮开肉绽,哭爹喊娘。

打完后,周贤又宽限了七天。

这次,两人把蛤蟆沟周围的地方逐一寻找,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的地方,结果还是令人大失所望。

无奈之下,周成与王凌只好找人出主意。

长安城里有个讼师姓匡,此人本事大,专门给人出一些歪主意。

周成和王凌找到匡讼师的家,说明来意,当然少不了送上些银子。

那匡讼师微微笑道:“这个不难,我送你们几个字,只要按我的意思做,包准平安交差。”

说着,匡讼师拿起毛笔写了几个字,俩人接过一看,原来是“偷梁换柱”四个字。

周成和王凌活了大半辈子,只知道检验尸身,这几个字是啥意思还真搞不明白。

匡讼师见他俩拿着纸条发呆,就冷冷地说:“随便找具尸体说是马小七的,不就得了?”

俩人恍然大悟,拜谢而去。

周成和王凌到附近的坟地找了个底朝天,也没有找到一具尸首。

天黑的时候,听说城外一个村庄有个人刚刚上吊自杀,两人大喜,立即到附近隐蔽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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