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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回 遇恶水(1 / 2)


第三回遇恶水

杏花微雨风云话,

物是人非不相识。

和风暖雨杏花飞,碧水畔,杨柳依依;雕甍秀闼絮落,楼宇间,裙袂鲜妍。这三月的临水城最是让人惬意的,再加上即将举行的斗花大会,更是一日比一日得繁华热闹。

然而楚行云却过得很不爽。

他自十日前,自废武功了,曾经闻鸡起舞,如今日日睡到日上三竿,身体愈发困懒。

没办法,想把踏雪无痕练到十全十美,就须得武功尽失三个月。楚行云本想窝在家里会周公,可宋长风偏拉他去华碧楼喝酒赏花,无奈,从被窝里挣扎起来。右手从枕芯中摸出一片残玉,戴在脖颈上。

这坠子虽是断琼残玉,却是罕见墨玉,在光下还透着一丝紫,玉石行话,这叫“麒麟瞳”,若是当年完璧时,说个“价值连城”也是折辱了。

这是那人送他的。

说好听了是送,其实是他自个儿捡的,当年那人的完璧之玉摔成两半,后来那人走了,楚行云便想起来去捡,可惜,只捡着了半块。他串成坠子,珍重地戴了十年。

残玉触着胸口,凉如当年月色。

今日是三月十六,算来,他和那人,分别整整十年了。

往事难回首,且看今朝。楚行云盥漱整衣毕,顺道瞧了眼黄历,上有四字:

诸事不宜。

尽信书不如无书,黄历也是如此,君子有言在先,应当按时赴约。

于是楚行云纵马踏街,至华碧楼前。

宋长风早就等在雅间了,隔着窗子,一眼便望见楚行云,一袭白衣,自有入格风流,环佩叮当,骨体清英雅秀。

就像多年前,桃林初见那般,撞进他眼里来……

宋长风正想着,楚行云已撩了绣帘进来,与他对坐。

“行云!来,你最爱吃的杏花糕!”宋长风说着,又帮他斟了一杯梅子酒。

寒暄片刻,楚行云拿起青瓷酒杯,漫不经心地小酌一口,道:“你刚升了个大官,说说,最近都做什么了?”

“你少拿我开玩笑,就因我爹的关系,官位升了那么点,现在人人见我,都恭敬得要命,看着都心烦。”

“官升了,事也变多了吧?”

“那倒没什么事。”

楚行云笑一笑:“新官上任却没事?恐怕不是真的吧,要么你有难事,要么你有心事。”

“嘁,还真是什么都瞒不过你!如今你武功尽失,我本不想跟你说……”

接着,宋长风把嗓音压到极低:“李家昨夜入了花贼,千金怕是……没有完璧之身了。”

楚行云端着酒杯的手蓦地放下,惊疑道:“李家世代为官,门禁森严,怎么会……”

宋长风摇头叹息:“昨天李大人连夜赶来,说千金小姐的贴身侍女,也是被辱了身子,但神智比小姐清醒得多,据她回忆,那花贼从脸颊一直到脖子,有一条粗长刀疤。”

“采花大盗——不落平阳?”

此人楚行云也早有耳闻,不落平阳自十年前出道江湖,靠轻功浔阳步和春`药落红泥,专门潜入王孙侯门的千金闺房,毁人清白,据说为了让世人方便辨识他,自己拿刀从左脸颊到脖子,划了一道深深的口子,而且每得逞一次,就用白帕沾了落红,题诗一首:

自古英雄出少年,盖世武功无人敌。

只因深恨朱门臭,不落平阳落闺房。

之后便把帕子随意丢在庭院里飘然而去,偏他这十年来还从未失手,因而得了个“不落平阳”的名号,恨得各路高官贵胄牙痒痒,却又家丑不可外扬,只敢差人去把悬赏金再翻上几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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