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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五章 豁贱为良(2 / 2)


“民、军、商、匠、儒、医、盐、乐、役等籍别,本无贵贱之分,操业不同而已,且皆为大明子民。朕登基以来,兴利除弊,以实心、行实政,今俱令削除其籍,改为良民……”

古代的“籍”,指的是役籍,即一个人及其祖先所从事的职业类别。一旦定为某一个籍,就不能随意更改。

比如匠户,定下来就得世代为业,不能从事其他的行业。

还有乐籍,是永乐大帝夺权成功后,把拥护建文帝的官员的妻女罚入教坊司,充当官妓。

而按照皇帝的说法,这些人也算是忠臣的后代,早应该让他们“开豁为良”。

其实,在明仁宗朱高炽即位后,有感于前朝刑法过重,废除了一些酷刑和贱民制度。

但朱高炽仅仅在位十个月,还没来得及大规模平反,就驾崩了。所以,大量的贱民没有等来天降甘霖,继续生活在黑暗之中,而且永无出头之日。

秦汉以来都是以人的身份来划定良贱,但后来的朝代对于良贱的定义和概念有了根本的转变,即以职业划分良贱。

正因为所谓“因业而贱”,简单地除豁贱民也就仅仅停留在法律的层面。对广大贱户来说,只要其贱业一日未改,他们的贱民地位就一日难除。

而皇帝正是看明白了根缘,才提出“操业不同,不分贵贱”。

掏大粪的需要不,既然需要,你还把人家划为贱民?在后世,****还跟人家握手呢!

还有皂隶,应该是政府工作人员吧,可也是属于贱籍,这本身就矛盾。

正因为行行业业都需要有人干,皇帝才没定下什么“改业为良民”的限制。

你要是想干,就还干老本行,但已不是贱籍。至于人们的思想转变,那本来就不是靠一道圣旨能够扭转的,需要很长的时间。

“万岁,贱民对吾皇感恩戴德,令之下日,人皆流涕。”刑部尚书薛贞马屁奉上,神情却毫不作伪。

朕的圣旨刚下,地方上还未执行,反应哪有那么快。

皇帝知道这话不实,但听着心里舒服。而且,等到政策执行到位,那些贱民确实应该有这样的反应。

“薛卿,现在既有法可依,那就有法必依。”皇帝故作矜持,伸手点了点薛贞呈上的奏疏,说道:“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嗯,此案处置得很好。”

能通过正常渠道进行处置,皇帝也不想动用厂卫。而薛贞深体圣意,对京中权贵及其子女的违法犯罪,从不姑息。

所以,薛贞不仅会拍马屁,办起事来皇帝也称心,已经屡获嘉奖,正信心十足地走在入阁的道路上。

“微臣本分,万岁过奖了。”薛贞躬身谢恩,又不忘提醒道:“启奏万岁,浙江之惰民,苏州之丐户,操业与乐籍无异,亦可豁贱为良。”

皇帝微微颌首,说道:“朕知道。还有徽州的伴当,宁国的世仆,广东的疍民,朕都要豁免其贱籍,只不过要一步一步来。”

“万岁英明,是微臣操切了。”薛贞再度躬身。

皇帝淡淡一笑,摆了下手,表示不以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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