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的头狼,又或者是狼王,从来没有定数必须是公狼。
只要个体战斗力和统御能力足以服众,能够带领狼群获取血食,那么母狼也同样可以登堂入室,成为了狼群中的首领。
拥有一身灰白色长毛的狼王竟然是一头母狼,确实有些出乎不少人的意料。
但是德吉村里的人们却并没有太惊讶,毕竟在松州地区,除了藏族以外,另一个人口众多的民族,羌族依然还保持着女性当家的习惯。
更有传说,上古时期的女娲便是出自于羌族。
在松州的地界,女性都能当家作主,话事决断,那么狼群里面冒出一头母狼王便没什么可奇怪的了。
“尼玛!尼玛!”
小伙子声嘶力竭的喊着。
自家养的二哈把草原上的狼王给睡了,不啻于穷丝睡了女王陛下。
光这件事儿就足以让他吹上一年的牛逼。
更何况自己从小抱来养大的狗,早已经养出了感情,怎么可能舍得让狼群拐走。
哈士奇意识到跟在后面的狼王停下了脚步,它也放慢了步子,回过身来张望,还摇头晃脑的叫了两声,是地地道道的狗吠无疑。
意外遇到的母狼王颇合它的胃口,自然是非常希望带回来,继续当自己的rou便器。
头狼们的呼唤让母狼王犹豫不定,既想跟着哈士奇,又舍不得自己的狼群。
它来回打着转,狼群的嗥叫越来越密集。
迟疑了一会儿后,狼王慢慢的来到哈士奇面前,舔了舔它的嘴巴,然后毫不犹豫的转身飞奔而去。
“嗷呜!”
狼王发出嗥叫,狼群景从。
若尔盖草原的狼王一声号令,无有狼敢不从。
狼王的背影渐渐消失在远方,狼群汇聚,跟着如同潮水般退去。
哈士奇回到了栅栏里面,冲着草原吐着舌头,不知在想些什么,脖子上的缰绳落在了铲屎官手里,再也跑不掉了,或许早就习惯了。
狼群在天地间追寻自己的自由自在,狗却依附于人类的生活圈,各自有各自的生活方式,因缘际会的来一发,并不会让任何一方改变自己的生活。
“成了!”
老猎人潘迪希一拳砸在自己的手掌心。
狼王的心思已经不在继续攻打德吉村上面,自然不会再在这里多待,率领狼群从容退去。
德吉村的困局也就这么因为一头贪吃耍浪的哈士奇而解开。
“走了?”
看到狼王带着狼群消失在草原的地平线上,小伙子有些傻眼,他还指望着这头二哈能够把狼王拐回来,家里又能多一头看家护院的好狼狗。
可是骄傲的狼王怎么可能愿意在那么狭小的圈子里虚度狼生,还有更多的同伴需要它。
“当然是走了,不走还能怎样?”
日达木副局长避手抢回了小伙子手上的电喇叭。
危机解除后,他也终于松了一口气,其他的牧民和村民们同样如释重负。
除了食谱以外,狗和狼的区别还真的不大,都是灰狼亚种。
狗之所以从灰狼体系中分支出来,根本原因在于食物范围与人类的重叠较小,能够接受残羹剩菜,凡是与人类抢食的,统统都不可能成为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