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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九章(1 / 2)


第九章

许清嘉这场烧来势汹汹,直烧了三天才降下来。

他坐在床上,嘴唇干裂,披散着头发,倒增添了些病态之美。

胡娇熬了清粥给他,看着他一口口喝下去。

昨日高正与高夫人前来探病,他似乎有几分不好意思,一再说不该告诉他的。

不然许清嘉又岂能受伤,哪里还会有这场病?

许清嘉苦笑:“高大哥哪里的话,这事儿我早知道比晚知道的要好。”

“朱大人那里,他倒也没再说别的话,只让你好生养病。病好了再回去也不晚。只说你到底年轻气盛,没见过什么大场面,这才受了伤。倒也……很关心你。”

许清嘉心道:他是关心自己能收到的苛捐杂税有多少,哪里会关心他?高正这话言不由衷,分明有所隐瞒。

他所料不差,朱县令其实并不关心许清嘉的伤势,他关心的是这次能不能顺利把税收上来。至于许清嘉,他对高正的话是这样说的:“不过是个未经事的毛头小子,还妄想着救别人。这帮刁民,你越惯着他们,他们就越来劲。你对他们狠,他们对能乖乖听话干活!”

这些话,高正哪里敢一字不露的吐出来?

等高家夫妇走了之后,许清嘉黯然坐在那里,胡娇送完了他们回来,进门便叹着气坐了下来:“高大人真是活的一手好稀泥啊。”虽然他旗帜鲜明的站在朱庭仙的身后,但还是许清嘉送来一些安慰,已经算是不错了。

至少许清嘉受伤生病,旁的同僚都不曾前来探病,哪怕是遣家人问候一声也没有。想来他们是怕朱庭仙记恨。

这日胡娇收到了胡厚福的信,距离上次她寄件已经过去快两个月了,她当时还在途中驿馆,由许清嘉代笔写的家书,信里给胡厚福写了些途中见闻,只道越往西南走,风景越美,都舍不得回去了。

胡厚福的信是请人写的,写的甚是文雅。胡娇怀疑这是写家信的秀才将胡厚福的句子修饰融合才出来的效果。除了问他们是不是顺利到达,以及能不能适应这里的气候,还讲了些家中琐事。

胡娇很想告诉他:哥啊,你妹夫让人给打了,躺床上发烧呢。更愁的是他这官职万一保不住,我们回去吃什么啊?瞧瞧他的身子骨,可没你壮实,完全不是杀猪的料啊!可是写出来的却是:到得南华县,一切安好,勿念。信的末位又叮嘱了一句:哥我正在识字脱盲,你要尽快识字脱盲啊。这样以后写书信都不用请人了,还能省点钱呢。

许清嘉在病床上被她这封回信给逗的哈哈大乐。从书法到语法到大白话的句子,进行了全方位的批评。最不能忍的是胡娇写的大白话,简直是要多幼稚有多幼稚。

他跟胡娇要毛笔,准备重新写一份,加工润色,却被胡娇把信抢了去。

“你写那些文绉绉的话我哥他也听不懂,还不如我的大白话呢。”

胡娇果然没说错。等胡厚福收到信以后,去街上找人读,见那有别于上次的笨拙的字体,又听得那读信的秀才说他妹子识字了,胡厚福高兴的什么似的,回去便向魏氏夸:“娇娇识字了!娇娇居然肯识字!这都是娇娇写的。”

魏氏也不识得字,只简单的认识自己的名字,“娇娇虽然不考状元,可是跟着个探花郎,还愿意花时间教妹妹识字,想来他们两口子过的不错。”

“嗯。”

哪里不错?

身在南华县的胡娇夫妇简直处于水深火热。

许清嘉虽然在混战的场子里救人,但是被救的并不没有感激他,因为无论如何朱庭仙咬死了这税必须交——不然他的爱妾下半年的首饰胭脂水份衣服钱从哪里出?

谁也没指望着那点俸银能够奢侈一把。

百姓不感激他,再加上那日的冲突造成了流血事件,有好几名公差以及百姓都受了重伤,朱庭仙却觉得他是在捣乱,也不知道初来乍道是想分钱还是想干嘛。

其实朱庭仙在南华县这么多年,倒是有个众人在私下里悄悄叫的外号:朱大坑。意思就是他是个添不满的大坑。无论多少东西进去了,都照样一副饥荒样。

让这样的人吐出来放进嘴里的东西,那太难了。

许清嘉病好之后上班,已经开始思考“如何干翻我的领导”这种高难度的问题了。

胡娇觉得他在默默黑化,就好像自他受伤之后,他就整个人都不对。

哪怕胡娇知道他是为了什么事情烦恼,他不说她便不嘛声,颇有种“放老公出去经经风雨”的派头。这一季的苛捐杂税,到底还是一项一项收上来了。县衙的同僚只除了高正对他仍如旧时一般,其余一起喝过酒的皆无视他。无论他是来或者不来,似乎都看不到这个人。

凡事,就怕比较。

许清嘉来到南华县,每日除了看看文书清查仓库之类,并不曾替大家谋来一分银子的福利,反倒是来了就想着把朱庭仙收到嘴里的吃食给吐出去,这是多么招人恨的事情?!

有时候,利益共同体的关系就是这么牢靠。

因此,许清嘉在县衙被同僚孤立,他倒也不在意。

反倒是朱庭芝该拿的也拿到手了,该分的也分出去了,只除了许清嘉什么都没有之外,整个县衙的人都有。

——你不是要清高嘛,那就让你吃清高去!

朱庭芝打定了主意,表面上却依旧是初见是那一脸仁慈,时不时还要关心下许清嘉的身体,什么“刚病好还是别累着了事儿慢慢做身体要紧”之类的话儿来劝慰她。

许清嘉也不甚在意,每日做完了事便回家去,关起院门来粗茶淡饭,自有一番滋味。

他是从小寄人篱下的,如今成家,似乎特别恋家,应酬什么的如果完全没有,完全变成了个三点一线的宅男。最大的爱好倒变成了盯着胡娇习字了。

学毛笔字是个功夫活,而且要屏神静气,十年八年磨下来,狗刨字也能刨的颇有特色。可惜胡娇如今致力于发明别的笔,比如比较好用的铅笔或者鹅毛笔。

虽然过程比较曲折,可是对结果她充满了信心。唯独对学毛笔字……就不怎么有信心了。

她又嫌许清嘉教的太慢,索性翻了许清嘉的书来,她盯着书让许清嘉读,这就是一个简繁转换的过程。可是读过两章之后,她便发现许清嘉似乎会背这本书,兴致上来,她索性坐他对面,一篇篇往下盯着让许清嘉背,自己正好可以学字。

胡娇这种学习方法,也只能用于她这种简体都认识,繁体半吊子的货。

许清嘉越背越有劲,眼睛都亮了,似乎又找回了当初进考场之前紧张的复习时间。

等三本书看完之后,胡娇惊呆了。

这种“把所有书倒背如流”的学习方法也太凶残了!

她随便抽一篇许清嘉的书,提个开头他就能一直朗朗上口的背下去。

许清嘉也很久没背书了,兴致上来,索性陪着她玩了半晚上,最后倒意外的好眠。

后来他发现,心情不好的时候,背背书倒能排压解难。最重要的是对面一定要有人捧着书一句句盯下去。

胡娇深深的陷入了一种名为“碰见一只学霸好想咬死他”的情绪里去了。

她除了力气大些之外,旁的长处还没发现呢。如今再让她对着一只学霸,都不能好好吃饭了。

哪里还吃得下去啊?

智商上的优越性一下就凸现出来了,压力太大啊!

她是无论如何都没有这么好的记忆力的。

被许清嘉在智商上强力辗压,胡娇想来想去,唯有扬长避短,才不能被他瞧不起。于是索性每日晨起在楼下院里练习会体能。训练方法参照前世。

许清嘉默默看了两回,终于有天忍不住问了:“阿娇,你这好端端的怎么想起来练练身手了?”难道是他被打了之后,心里没有安全感?

胡娇怎么能说自己这是在扬长避短,一定要在某一方面长于许清嘉,以免让自己产生仰视他的错觉。

“等我练好了,下次谁再揍你,我就去揍他!”这纯粹是顺口找来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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