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铮:???
夏渔以慨然不畏的精神、视死如归地展开?卷子,清声读起来:“童年阴影对一个人一生的影响不可谓不大……”
余铮没察觉出异样,直到夏渔开?始举例子论证开?始:“我有一个朋友,小时候见到邻居家的小女孩,长得太可爱,萌萌哒,像个洋娃娃,但他看上了小女孩手里的糖葫芦,馋嘴的他一口就咬了上去……没咬中,咬到了对方的无名指上,小女孩一怒之下给了他一拳,把?他的门牙给打了下来……值得幸运的是,他还在换牙期,后面又长出了新牙。这个心理?阴影略大,此后他每每听见家里人说到这名字就会不自觉牙疼……”
盛星见本来听得聚精会神,忽然……诶,这故事好像略耳熟?
许清浅同感:咦,我在哪听过?
余铮:……夏渔你二大爷的!你下来,老子保证不打死你!
后面的作文盛星见和余铮都没有听下去了,只剩下眉眼官司。
盛星见别别眉毛:夏渔那个“朋友”是谁?
余铮做了个比哭更难看的笑脸,未免解释不清,连忙手书一张纸条:是我告诉他的。我小时候就见过你……我怕你知道了生气,才一直没说的。
盛星见忍不住瞅了瞅余铮,说啥她也没法把?眼前这正人君子、清俊少年和小时候那个动辄抢人糖葫芦的小屁孩联系在一起……
余铮能一听名字和一看样貌就能把她给认出来,但是盛星见不是很行?,她小时候打遍天下无敌手,实在不知道从哪个犄角旮旯里把?余铮翻出来。
而且那次是她回外省的外婆家,自己一个人在外面花园吃糖葫芦,才和余铮有了那一面之缘。后面两人也没机会再见。盛星见反思了一下,觉得?自己忘记余铮是非常合理?,非常正常,非常不需要原谅的事情!!
更可恶的是余铮,早早认出了自己,却不肯说给她听,他们都在一起那么久了,他还藏着掖着。难道在他眼里,她盛星见就是那种小气巴拉、锱铢必较的人么?当她没见过糖葫芦么?稀罕?!
稀罕还是相当稀罕的,起码当时年方五岁的盛星见稀罕的不行?,她妈不给吃,她就偷偷攒了零花钱买,还溜到外面吃。谁和她抢她和谁急!
她又看了看自己的右手无名指,疤痕已经淡了,又想了想余铮的门牙……没有留下任何隐患,现在的新牙整齐洁白,可以拍牙膏广告。
要不是夏渔作文一时兴起、又被老师好评、叫他上台念作文,这么多巧合同时发生,余铮这小坏蛋的马甲还要藏多久?
下了课,余铮赶紧过来讨好自己的女朋友:“甜星,我不是故意瞒你啊,我只是不想在你面前崩形象……我小时候太坏了,一言不合就开咬……”
盛星见其实不是真的生气,就是想看余铮这幅难得不冷静自持的样子:“你这偶像包袱还挺重啊。余铮我和你说啊,偶像包袱要不得?啊,说崩他就崩,你有啥还瞒着我的,抓住机会一次性全说了。”
余铮想了想:“真没了,就这一个,甜星你当时是不是手特疼?”
其实没有很疼,不然她也不会有力气给他一拳,showhimsomecolortoseesee.
盛星见轻轻笑了笑:“没事,以后这手指还带戒指呢,刚好卡在这个位置,你还挺会咬,不影响戴戒指的美观。”
余铮:?!!甜星又在暗示我?
暗暗下定决心,大学毕业就求婚,甜星都主动成这样了。她真的好爱我!
不能让女孩子主动太多呀,他是男人,得?多主动考虑考虑未来,以后求婚结婚这些事他都得主动包圆了。
放学后又把夏渔给狠狠揍了一顿。
叫他口无遮拦,叫他下笔如有神,叫他马良再世!
夏渔泪汪汪的,有错在先,不敢怒也不敢言。
作者有话要说:姐妹们,读者小可爱们,我真的不是单机作战吗,用你们的评论砸死我吧,来叭!
小剧场:
夏渔:我这次的小作文真是下笔如有神,请叫我“当代马良”
余铮:???
夏渔被好评、念作文
余铮:信不信我打死你!要这兄弟有何用!
盛星见:马甲碎了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