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在一旁就那么傻傻的痴痴的看他弹吉它。听他唱安静的歌,在那个世界里,泪水总会漾上眼帘。
时间长了,我开始靠近他的世界。和他一起弹吉它,甚至合作写歌。我作词,他谱曲。配合默契。也许就是这些感觉吧,我信任他,并且告诉他我的身世,包括那颗“乌云痣”。他听完之后很淡然的说了句话,“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还这么迷信。”那一刻我开始很放心,他不排斥我。
他总叫我丫头,我和所有人一样叫他风哥。他说他要让所有人知道我是个女孩,有着所有女孩的敏感与哀愁,需要保护和呵护。所以他总是护着我,下班之后会送我回家,我说不用了,我不怕。他就用那种大男子的口吻说,别逞强,你终究是个女孩。
我感觉得到虽然他不怎么说话可他了解我。似乎总是可以看穿我的心思。我开始有点依赖他,在这一个月没有哥哥在身边的日子,在他叫我丫头的日子里。
哥哥回来了。一见我就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旁边的阿蒙笑的不怀好意,“真受不了你们,搞得跟小两口小别重逢似的。”
我说,“你别醉翁之意不在酒啊,要是吃醋了就直说,暗恋我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
“呵,我再怎么含沙射影也决不会打你的主意,所以,您老尽可能得把心放肚子里。”
“快得了吧你,谁想嫁你了?白痴才会嫁你。”
“白痴也比你好养活啊。最起码看着还舒服呢,你?不男不女的……”
我追着他满屋子跑,哥在旁边笑。他只管看热闹。
心情很好。不会因为阿蒙的话生气。因为我还可以和他斗嘴就证明我们还没有改变。我什么都不求,只求身边的人,安然无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