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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集仙殿中出考题(1 / 2)


张六郎的唇角泛起了一抹不可见的笑意。

而崔珩唇际的笑意却倏然隐去,朗声说道:“古有王祥卧冰孝感动天,此后便出了琅琊王氏门楣高贵延续百年。诗曰:崔氏知礼,诫子名扬。夜分犹绩,媲美敬姜。无论是王氏还是崔氏,都是千载家风,一以贯之。世人只知阀阅世家高贵荣耀,却不知这门阀背后汇聚的是端方行正的家门风范。

所谓观其象知其数,观其形知其气。作为博陵崔氏的后人,此乃草民虽无官身却能在父兄族荫下耳濡目染之德行。至于是不是官身,倒不是紧要的,臣有四个兄长,都出仕为官,臣的父亲,亦能常伴陛下左右,臣不才学粗陋,实难登大雅之堂,只堪苦读于东山,漫诗于山野之间了。”

张六郎的笑意这才渐渐逝去,捏着双陆的手都微微用了力道。

在他眼中的这位博陵郎君崔五郎,不过一介布衣,虽然是崔相的小儿子,但是名不见经传,也从未听说有过什么功名,能够被钦点为清河郡公完全靠的就是皮相。

而他们张家兄弟最不缺的就是皮相,控鹤监那么多的美男子,风度各异,可最终最得宠的也只有他一个莲花六郎而已。

所以论皮相,他张宗昌从未露过怯的。可今日一见这崔珩,他竟然有一种心有戚戚的感觉。

这崔五郎竟然不只是有皮相,那不卑不亢的态度秉性,不过只是回了陛下的两句话,便已将世家风范淋漓尽致地挥洒而出。

望着崔珩潇洒的气度,他堂堂一个莲花六郎竟然觉得自惭形秽,恨不得将那不染一尘的眸子给玷污了。

“瞧瞧,这崔相的儿子倒是巧舌如簧,”武周氏冲着张宗昌笑了笑,这才又望向崔珩,这时她眼中已经浸满了温和:“也是个腹有诗书的,不曾埋没了博陵崔氏的门阀气度,难怪被倾城那丫头给看上了,只不过那小妮子是个没甚么成算的,你来年若与她成了亲,虽有郡公的俸禄,到底还是享着郡主的封地,她又是泼辣性子,你一个白身如何制得住她?”

“陛下圣明,这夫妇之道,终究图个谐字。郡主有她的脾气秉性,那是宗室里娇养出来的贵人,草民自当好好爱惜侍奉,又哪里有什么治她的心呢。”

“你倒是个明理的,听说你对郡主确实上心,那日番乱,你连夜赶去了庐陵王府,就只为了探望一眼倾城是否安好,卢陵王说起这事,都颇为感怀。怎么,那夜外头那么乱糟糟的,你就不怕出事吗?”

武周氏眉眼一凛,盯着崔珩,不放过他任何细微表情。

张宗昌亦目不转睛地看着,恨不得从崔珩脸上翻出什么底细来。

“草民自然是害怕的,”崔珩面露凝重,“那日街上到处都是番人,见门就闯,见人就踏,如今回想起来还是心有余悸。陛下可能不知道,草民前半生缠绵病榻多时,本就是个朝不保夕之人,幸而身子好了,这才有机缘从长安来到神都,甚至被陛下钦点为郡公,尚清河郡主。

生死之事在草民心中,本是日日悬心,如今好了,草民怎能不珍惜?只是感念郡主知遇之恩,在那般动乱之时,若草民不去看望一眼,实在有负郡主之厚爱,这才冒死去了的。”

崔珩这话说得恳切,就连在场的宫人都不禁侧目,尤其是一直站在武周氏身旁的几个女宫,都忍不住感怀而叹,这崔五郎实在痴心了些,那清河郡主也确实是个有福气的。

“你倒是个痴心的,”武周氏闻言轻叹,“只不过既然这番人作乱差点害了倾城那丫头的性命,你又为何向卢宏景献书要饶了番人呢?”

武周氏话锋一变,犹如一把匕首直直地刺进了崔珩的胸膛。

当今圣上是个极其多疑之人,平素从父亲的教诲中便能了知一二。崔珩知道武周氏定然是对自己一而再地献书起了疑心。

虽说这招的确能引起她的注意,但是同样地也能带来怀疑。

她是一国之主,有多少人心怀不轨想要接近她?

她又能有几分相信御座下的众人是忠心还是虚伪呢?

其实她不是特别在意这个问题,在武周氏的世界里,不相信的人,罢黜、流放、甚至杀了都行,完全不值得浪费时间去盘问的。

“回陛下,我博陵崔氏藏书浩瀚,都是先祖的心血,草民先前身子骨不好,倒也没有其他爱好,病榻之上比起旁人多读了几本书而已。知交好友大多知道,也习惯了问我求书,不过是顺手而为之事,怎就为番人开了罪,倒还是不甚清楚。”

武周氏眼神闪烁,崔珩这一番话,要说让她信,她自然还是半信半疑的。

可也确实,她还找不到理由,若崔珩一边要尚清河郡主,另一边又要为二张开罪,这样自相矛盾的事情确实超出了她的想象。

适才那话,也不过是考验此人的临场反应,他倒是不慌不忙,说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也无甚可疑之处。

“既是书读得多,倒也难得,你们崔氏一门都是忠心的,如今虽给你指了婚,可无功名傍身也实在不妥,朕也不能因为是未来的郡公,就褫夺了你为朝廷尽忠的拳拳之心。这样吧,今年的秋闱,过两日就要举了,朕拟旨,你就在洛阳下场,来年的春闱,秀才科也久未有人下第了,朕等着在殿试上读你的策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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