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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婚前1(1 / 2)


参加完陈穆青的退休宴之后,常晴和纪叙并没有马上飞回帝都。

南寻的援星慈善拍卖会马上就要开始了,纪叙想拍的那把吉他,是拍卖会上其中的一个拍卖品。

于是常晴决定,在南寻玩几天,等纪叙参加完拍卖会后,再一起回帝都。

……

南寻这个城市对于常晴来说,是一个很特别的城市。

她小时候曾和外婆一起在城市边缘的村庄里住过几年,那时候的交通并不如现在方便,去小镇都很麻烦,更别说是去南寻市。

外婆生病那次,是她第一次去南寻市,但那时,她并没有好好参观这座比村庄繁华百倍千倍的城市的心情。

大抵是因为这个,她对这座城市有了不一样的情感。

外婆去世后,她被宁想容接走,在成年之前,她再也没回过南寻。

儿时的天真烂漫和快乐都消失不再,在那个比外婆家豪华不少的陌生家里,她花了好几年的时间,扮演了一个热爱学习、努力向上的好孩子。

她以为这样就得到宁想容的喜欢和爱。

可她错了。

宁想容并没有因为她常年第一名而更爱她,反而和她想象的相反,特别是弟弟林祺学习成绩总是落后她一步之后。

旁人每夸她一次,林祺就不开心一次,宁想容就冷落她一次。

初中时,她爱上了音乐,最先学习的是吉他,可林祺也喜欢吉他,但是他总弹学不好。

宁想容便让她假装弹得比林祺更差。

“不怪我们祺宝,是吉他太难了,看,你姐姐比你大,弹得比你还差,我们祺宝已经很聪明了。”

“你比你姐姐已经好很多了。”

常晴紧紧地抱着吉他胡乱拨着弦,笑着直点头,然后把吉他交到了林祺手里。

林祺破涕为笑,家人对常晴的态度也好了很多。

之后的好几年,常晴没有再碰过吉他。

她学会了伪装自己,学习成绩不能太好,也不能太坏,名次要刚刚排在林祺的后面。

不能太乖巧懂事被人夸,也不能太调皮被人嫌弃,不能表现得比林祺更讨喜。

她得努力降低自己的存在感,假装自己不存在,那么她在林家的日子才会好过。

……

高三那年成人礼,校长站在升旗台上,昂扬顿挫地说着激励高三学子的话。

年近六十的他鬓角发白,汗滴黏在发梢,摇摇欲坠,在阳光下闪闪发着光。

“同学们,这是个丰收的季节,努力就会有收获,财富和名声都是身外之物,可学到的东西,都是你们自己的,谁也拿不走……”

“今天过后,你们就都是成年人了,你们的知识,你们的人生,都将掌握在你们自己手里。”

那一刻,常晴的心像是被狠狠敲了一下,一阵发麻,奔腾的血液躁动着发烫。

那天的太阳很大,晒得人脑袋有点发晕,前后左右的同学聊着天,哄闹不止。

常晴仰着头看着校长糯动的唇,纹丝不动地站着,觉得热血沸腾,垂在两侧的手,紧紧的握紧了拳头。

那是她第一次感觉到,她可以把握自己的命运。

那年的高考,在班里一直毫不起眼的她一考成名,如一匹势不可挡的黑马,甚至跃向市排名的前列。

连带着,给学校也张了脸,校长笑出了满脸褶皱,为她颁奖,对她说恭喜。

她看得出来,这个和她只有几面之缘的老人是在衷心为她高兴。

所有人看她的眼神都是羡慕和敬佩,可讽刺的是,回到家后,宁想容看她的眼神里,没有一丝丝的高兴。

“你是不是作弊了?”

她的眼神里甚至还带着嫉恨。

常晴不懂,在这个世界上,为什么会存在她们这种病态的母女关系。

她自认为自己什么也没有做错,可在宁想容的眼中,大抵她的存在,就是最大的错误。

常晴没有解释,她面无表情地转身上了楼,第二天便收拾好自己的衣服,头也没回的离开了那个家,去了南寻,报了南大音乐系。

高三毕业后的那个暑假是最长的暑假,那好几个月的时间里,她挂了宁想容无数次电话,打了好几份暑假工,赚到了第一年的学费。

之后,常晴听人说为了能让林祺能得到更好的学习,也为了丈夫的事业,宁想容带着林祺去了英国。

刚满十八岁的她孤身一人待在南寻,是被抛弃,也是重生。

虽然孤孤单单一人,但那是她第一次,牢牢掌握了自己的人生。

生活里再没有了宁想容,她刻意忽视心中的孤独和失望,和大学里的每一个同学一样,每天都过得丰富多彩,自在任性。

……

“大学四年,我都努力拿奖学金,只是那个暑假太累,我很懒,不想辛苦兼职赚学费。”

“其实严格上来说,我成年之前,宁想容并没有在物质上苛待我,她给我的所有东西我都记着,然后有能力之后,我连本带利的还给了她。”

彭经理认真地开着车,目视前方,耳朵却往后伸得老长。

窗外的风景飞驰而过,黑色的流线型车身快如闪电,过快的车速带起路上的灰尘。

纪叙松开一只手摇上车窗,摸了摸常晴的头发,而后继续将两只手牢牢搭在常晴纤细的腰间,左右摩挲了两下,随即眉心舒展了一点。

“你终于长点肉了。”

常晴:“……”

不管再怎么瘦的女生都不会容许自己长胖了,更不能允许自己的男朋友说自己长肉了。

何况常晴是娃娃脸,看起来就肉肉的。

于是她有点生气地抬起身子离开了纪叙的怀抱,鼓了鼓腮帮子,仰头嗔怪地等了他一眼,而后用力在他的手背上拍一下。

纪叙弯唇笑了笑,掐着她的腰部用力往回一拉,重新将她拉回自己的怀抱,下巴抵着她毛绒绒的发顶蹭了蹭,低声问道,“后来呢?”

“然后,我就遇见你了,还取了个艺名签了乐听,变成了屠榜音乐人Longai,再后来,你就都知道了。”

“嗯。”

纪叙低低地应了一声。

……

车厢安静了下来,常晴懒懒地靠在纪叙的怀里,低头拉着他的手指玩,一下一下地捏着他的骨节。

这些过往其实不算是她的秘密,但是在今天之前,她谁也没说过,不是难以启齿,只是觉得没必要。

而现在,她能轻轻松松地说出来,甚至不在乎有彭经理在,平静得像是在说别人的故事。

她心里是真的一点也不在意宁想容了,因为也没必要。

……

纪叙的手掌很大,是自己手掌的两倍大,手指也很长。

常晴打开手指比了比,他的手指比自己长了一个指节还要多。

可能是因为经常干粗活的原因,他的指腹有一层厚厚的茧。

常晴常年摸各种乐器,指腹也有茧,但是要比纪叙薄很多,摸起来差别很大。

这双手五年前曾覆在她的腰间,带着滚烫的温度,将她拉出冰冷的深渊。

如今也牢牢圈在她的腰上,给了她无数安全感。

也在近期的多个深夜里,毫无顾忌地胡闹着,将她拉入炙热的深渊,带她领略之前从未涉足的,属于男女之间的最隐秘、最迷人的欲望领域,给了她很多不能言喻的难熬折磨和快乐。

想着这成茧在自己身上留下的触感和痕迹,常晴觉得身体的某处一阵酥麻发烫,隐隐脸红。

仅仅因为一双手,她的脑子里就闪过无数绯色。

常晴想,自己可能真的是被带坏了。

她轻咳了一声,想了想,又叙继续说道,“其实在很小的时候,我和林祺的关系还挺不错,他小时候很可爱的,胖乎乎肉嘟嘟的,成天跟在我屁股后面喊姐姐。”

“还会拿他的小零食给我吃,可是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对我的态度就变了,我想这大概是宁想容的原因吧。”

“其实我知道无理的娇纵会宠坏孩子,甚至会废了一个林祺的未来,但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去阻止。”

说到这儿,常晴顿了一下,回头看向纪叙,微微一笑,“可能潜意识里,我是恨林祺的。”

更恨宁想容。

林祺是宁想容最珍贵的宝贝,看着宁想容亲手毁了自己视作生命的宝贝,也许是她想看到的。

“纪宝贝,你会不会觉得我很坏?”

她在内疚,也在怀疑自己。

这林祺的事,根本与她无关,她才是最大的受害者。

纪叙垂眸看着常晴,眼里带着心疼。

他叹息着微微摇头,而后低头在她眼睛上吻了一下,突然问道,“娇纵会把你宠坏吗?”

“嗯?”

常晴愣了一秒,面露疑惑。

反应过来后,她扬唇一笑,抱着纪叙的脖子,伸长脖子吧唧了他好几口,眼睛闪亮亮的,像装了星星。

“不会,我是宠不坏的。”常晴笑嘻嘻道。

纪叙也抱着她笑。

想到纪曜告诉他的那些消息,他在常晴看不到的地方,危险地微眯了眯眼。

从总体上来看,上天是公平的,但这个世界上的人这么多,上天不可能对每一个人都那么的公平。

它不小心给了某些人过多的爱,这些人是幸运儿;相对的,为了平衡,它会收回了对另一部分的人的爱,而这些人,是可怜的倒霉蛋。

常晴就是其中一个可怜的倒霉蛋,但从现在开始,她所缺失的爱,由他加倍补上。

“我小时候也和外公外婆住在南寻郊区。”

知道纪叙是在转开话题,常晴顺其自然地接了下去,“是吗?可惜南寻太大了,我们没遇上。”

“现在也不晚。”纪叙摇摇头,看向窗外熟悉又陌生的景色,又接着说道,“老房子应该还在,我晚上带你去看看。”

“好。”

……

可常晴外婆家已经不在了。

十几年来,城市经历过多次重整规划,现在很多地方都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了。

她曾经住过的那个小村子,并到了旁边的小镇里,早已不是当年的模样,但这并不妨碍她对这里的喜欢。

下了车之后,常晴带着纪叙走遍了小镇的大街小巷,拿了满手的吃的。

虽然满街都是陌生人,景色也变了,但是庆幸的是,小吃还是以前的味道。

街角的薄荷青绿,长势喜人,空气中清凉的薄荷味隐隐拂动,消减了夏日的燥热。

常晴最喜欢老人自己做的手工薄荷糖,和外婆做的味道所差无几。

转完一圈后,常晴买了花束,带着纪叙去了墓地。

墓地也被集中整理过了,不像之前的杂草重生。

常晴刚踏上石头台阶,一眼就看到了外婆的照片,就在最外面那圈。

因为外婆说,她喜欢热闹,想靠外面一点,最好一进来就可以看到,这样方便找到。

放下花束后,常晴拿出纸巾擦去了灰尘,而后对着墓碑拜了几拜。

她笑着看着外婆的照片,缓缓启唇:

“外婆,我带你外孙女婿来看你了,喏,他就是我之前和你说过的救过我的英雄。”

“你看看,您外孙女婿是不是和我说过的一样帅啊?”

“虽然我们还没有结婚,”常晴一顿,回头看向纪叙,笑得一脸甜蜜,“但是他已经和我求婚了,我同意了。”

语毕,她又转过头看向老人慈祥的笑脸,声音带着细微的哽咽,“外婆,他很爱我,也很心疼我。”

“所以,我现在很幸福。”

儿时的记忆模糊,她忘了大部分。

可她始终记得,满头白发的老人虚弱躺在病床上时,还紧紧握着她的手,眼里满是担忧和不放心。

老人努力呼吸着,挣扎着和她说话,喘、息声断断续续,呼吸面罩里白色的雾气时隐时现。

……

“囡囡啊,外婆会一直陪在你身边,你要听话,忘了难过,开心的继续生活。”

“以后如果遇到一个像外婆一样心疼你的人,你要带他回来看看外婆,外婆才能放心。”

……

纪叙对墓碑郑重地鞠躬,而后抬手严肃地敬礼,一字一顿地保证,声音顿挫有力:

“外婆,请您放心将常晴交给我,我以生命起誓,会照顾常晴一辈子,会爱常晴一辈子,会守着常晴一辈子,会疼常晴一辈子!”

太阳西沉,山上刮来一阵凉凉地风,吹散了热意,也将他的声音带到了遥远的虚幻国度,带给看不见的人听。

墓地两边的树叶相互碰撞出哗啦啦的响声,连连点头,像是在同意纪叙的话。

常晴看向远方,橙红色的落日在水里探出半个头,载满了河沙的废弃船只挡住了一部分落日,黑色的轮廓像是女人坠在耳边的发髻。

河面水波晃动,细碎的金光跳跃着,晃出了满船旧梦,也晃出了常晴的眼泪。

她收回视线,拉下纪叙的手,将自己的手握成小小的拳头,塞到他的手心里,另一只手覆在他的手背,捏了捏他的手指,而后抬起头笑眯眯地看着他。

“看,外婆同意了,她将我交给你了。”

“你可要抓牢了。”

纪叙定定地看着她的眼睛,收紧了手,将她的小手牢牢的抓在手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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