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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内,洛知微已经换好了鞋子,至于那个休闲服,她才不会换呢,真要是换了,那她就不用做人了,土就土一点吧,反正也无所谓了。
穿好鞋子,洛知微站了起来,拿上包包就准备走了。
季循握住她的手臂,“要不然一起吃个饭吧?”
当他这句话说出口的时候,季循就知道自己完了,克制了四五年的情绪就这么宣泄出来了,不过他似乎并不介意,因为他现在觉得,死灰复燃,似乎也不错。
“不吃,谢谢季总,再见。”洛知微甩开季循的手,头也不回的走了。
想起那个吻就生气,不过周禹的事情应该解决了,算了,就当是被狗啃了一口,反正以前也没少被啃,办成了周禹的事情就好。
季循看了眼自己抓空的手,虚握了一下,轻笑出声,心情不错。
低头就看见洛知微的鞋子还在这里,刚才她走的太急了,居然忘记拿鞋了。
季循捡起,黑色的高跟鞋,季循用手指比了比,大概八公分,以前洛知微都是穿平底鞋,什么时候开始,她也喜欢穿这么高的高跟鞋了。
季循走了几步,在落地窗前捡起另一只,放进了运动鞋盒子里,看着这双鞋,突然想起了什么,笑容越发好了。
这算不算灰姑娘丢的水晶鞋呢?不过是黑水晶。
那他是不是也该有点王子的勇气呢?找回他的灰姑娘。
可如今洛知微这丫头,可不好追呀!
洛知微出了季循办公室,勉强恢复了情绪,一路不停的离开冰柠大厦,到一楼大厅的时候,洛知微感觉好些人在看她,而且眼神情绪并不友好,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洛知微也没时间管了,连忙离开。
回到家门口了,才发现自己好像把鞋子落在季循办公室了,低头看了一眼脚上舒适的阿迪达斯的休闲鞋,一双鞋抵得上她一个月的伙食费了,真是资本主义,浪费,这都可以买三双她那个鞋了,她也懒得回去要回来,算了,就当丢了。
洛知微回到家,脸色有些难看,初一跟着洛知微回屋,问她,“妈妈,为什么你的嘴巴肿起来了?”
初一的话,惊醒了洛知微,她连忙去卫生间照了照镜子,还真的是,嘴巴肿了她都没注意到。
一想到就这么一路回来,洛知微就想撞墙。
连忙漱口,洗了三遍,然后抹了颜色重一点的口红,遮掩过去。
从卫生间出来,她就立马就翻了翻黄历,发现今天“不宜出门”,果然了,早知道死也不出门了,果然是不宜,十分不宜,少儿不宜!
“没事,妈妈被蚊子叮了一口。”洛知微摸了摸初一的脑袋。
“哦,那就好,那妈妈快来,准备吃饭了,今天中午有排骨哦。”初一拉着洛知微的手出去。
吃了午饭,过了一会初一去午休,洛知微收到丁姐的消息,说明天就要进组,本来是后天的,提前了一天,让她准备好。
洛知微也没有什么好准备的,衣服早就收进了行李箱,晚上再把护肤用品装进去就是,化妆用品剧组会准备。
看了一会儿台词,又接到一个电话,洛知微以为还是丁姐,看都没看就接起来了,“喂,丁姐。”
“是我。”洛知微一愣,看了一眼,就想挂掉。
“别挂,你还有东西在我这里。”季循就像是安了监控在洛知微身边一样,什么都猜得到。
“鞋子我不要了,劳烦你扔了吧,反正一双旧鞋,留着也占地方。”
“你怎么知道旧鞋就没有人要呢?”季循一语双关。
洛知微听出来了,瞬间气炸,“你才是旧鞋,你全家都是旧鞋,滚!”骂完之后立马挂了电话。
季循看着挂了的电话,挑眉一笑,慢条斯理道,“有时候,旧的比新的好。”
所谓,人不如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