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流漫遍全身,浑身都变得温暖舒畅。
两个人就在排队的小厅里坐了下来。
坐下以后,傅廷修右手握拳,松开,再握拳,再松开,他心情略复杂。
二十七岁了,从来没有尝试过主动去喜欢一个人,只是一直记挂着一个小女孩,心里带着一份执念,想要找到她,想要去呵护她。
他把自己所有最美好的东西都保留着,只想要与当年的小女孩一起分享,他不恋爱,不让女人接近,洁身自好,努力学习,努力创业,努力成长,努力让自己优秀,只为了可以给她最好的一切。
终于找到黎恩雪,她却已经不是当年小女孩的样子。
人都是会变的,是他偏执了。
现在觉得自己对黎小仙是欣赏,是喜欢,想要带着一颗喜欢的心去牵她的手,突然便变得懦弱起来,没有以往牵她手的那份自然。
曾经自然地牵过她的手时,他觉得理所当然,她是他的妻子,丈夫牵着妻子的手,给妻子以保护,是职责,是使命。
现在,带着喜欢去牵,便觉得紧张起来。
一旦付出感情,一切都会变得不同。
他想要的多了起来,他想要的不止是一个妻子,还想要一个爱人。
他的拳头握了又松,松了又握。
最终,还是握住了小仙的手。
握住的那一刻,他深切地感受到自己心脏砰砰地狂跳,慌乱的感觉,让他有些无所适从。
他看向小仙的耳朵,看到她耳朵泛红,连带着脸颊都是红润一片,他心头不自禁地一颤,他握着她的手稍稍一紧,努力克制自己的某些想法和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