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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章 偶遇(2 / 2)


“你是不知道这淮南做生意多难啊,我一没手艺,二没人脉,你们又不让随便用法术,对了,没规矩不能卖粥吧?”

“没有。”冯雪摇了摇头,犹豫了一下,还是忍不住问道:

“你不是荷花妖吗?卖莲子粥没问题?”

没错,这何婷清水芙蓉的感觉并非错觉,因为她,就是芙蓉……

说起来,她本是某荷花池中的一朵荷花,几百年前得了帝流浆而开了灵智,几十年里常受游人赞叹,月前因为某位学生因为老师留下的作业,于荷花池旁写了一篇赞美荷花的作文而化形,办理入籍手续的时候,还是冯雪帮忙批的。

“这能有什么问题?你要说卖莲菜,那我肯定是不乐意的,不过莲子嘛,结出来就是给动物吃的,留几个做种就是,不碍事不碍事!”何婷似乎完全没有任何的挂碍,反而跟冯雪炫耀到:

“这莲子进价老贵了!我现在自产自销,至少能节省八成的成本!再这么卖上半年,我大概就能攒够家底了,你到时候可得帮我说媒啊!我打听好了,我那恩公还没定亲呢!”

“是是,还没定亲,人家才十一岁!”冯雪翻了个白眼,心里别提多古怪了——

现在的妖风真是淳朴啊,小学生写作文都能招来荷花报恩,我当年帮一个九尾狐化形,结果就得了个狐狸毛!

不过那小子才十一岁就知道在作文里把荷花比作美人,有前途!

“哼!你们人族十一二岁定亲不是很常见的嘛?”何婷一边给客人盛粥,一边对于冯雪的态度表示不爽,他和冯雪都用了传音,倒也不担心客人听到。

“你说的倒是没错,可是也不是人人都能接受一个妖怪老婆啊!而且我也劝你想清楚,你那恩公没有修行资质,哪怕有你用妖力蕴养,也就活个百八十年,而你只要安分守己,活个千八百年可不成问题!”

冯雪此时规劝,倒不是因为心里不平衡,而是这本就是一种社会问题。

刚化形的野生妖怪往往心智并不成熟,单纯的厉害,而且压根就没有对于婚姻的概念,毕竟你不可能要求一个靠昆虫传粉的家伙理解婚姻是个什么东西,所以一开始,他们会把替对方传宗接代视为一种报恩手段,但其实只以为是生孩子而已,对于需要付出的感情,他们其实并没有足够的准备。

但等到在人类社会生活久了,了解了人类的感情,也逐渐适应了当下的生活的时候,也差不多是生离死别的时候了。

所以,即使人都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亲”,但冯雪嘛……

你都和“拆十座庙”相提并论了,那该劝肯定要全两句啊!

(毁一桩亲=拆十座庙,这买卖有得赚诶!)

………………………………………………………………

ps:有人问出一个偏哲学的问题——如果妖怪和野兽不是同一种族,那么人类和修士是否是同一种族呢?

这里存在两个问题,一个是几率的问题,一个是主被动的问题,从野兽开启灵智变成妖怪,这是个具有偶然性的被动过程,而从人族到修士,是个主动选择的过程。

这方面我们可以类比一下。

同样是进化,两栖类在自然选择的推动下进化到爬行类,这显然就不是一个种族了,而人类如果给自己注射纳米机器,把自己改造成半硅基半碳基的状态,那他们还算是人类吗?至少就目前的普世认知来说,应该还是。所以主动的,按照既有方案朝着更高的方向进化,应该不算是脱离族群。

当然,这只是道理上来说,实际上有修士不把自己当普通人也是正常的。但这其实就像身居高位不把百姓当同族一样,是一种病态心理,而非是既定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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