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还是刘远松反应过来,悲愤的一拍桌子:“尊老爱幼是美好品德,那我年纪这样大了算不得老吗?你们就不知道尊尊老?!”
付拾一眨了眨眼睛,一脸的无辜:“我总还觉得刘县令正当壮年呢!原来刘县令老了吗?!”
刘远松当即就噎在那里:请问谁会承认自己老了?!
最后刘远松决定闭嘴,狠狠的夹了一筷子菜塞进嘴里,让那种美妙的口感,抚慰自己受伤的内心。
吃过饭之后三人各自回了房间,午休了一会儿。
午休起来,付拾一的案头就多了一小碟的樱桃。
那樱桃又新鲜又水灵,碧绿的梗,美人嘴唇一样红的果肉——瞬间就让人口水横流。
当即付拾一又惊又喜。赶忙问春丽:“这是哪里来的樱桃?”
春丽自己还抱着一小盆儿在吃,这个时候抬起头来乐呵呵的回答:“李县令叫人送来的。”
比起付拾一那一小盆,春丽那里的樱桃就没有那么的红润,也没有那么均匀和大个。
于是付拾一顿时就知道:自己那一盆儿应该是精挑细选出来的。
一时之间,付拾一除了感叹有钱真好之外,也就只能美滋滋的甜蜜蜜:这有男朋友和没有男朋友果然不一样。
关键是真的好会疼人啊。
付拾一拾起一颗樱桃放进嘴里,轻轻用舌尖压破果肉,顿时就感觉甜到了心里去。
那滋味别提有多美妙了。
樱桃本身就是时令极强的水果。
因为本身的娇嫩,所以根本没办法长途运输以及长时间保存。
要知道就连陛下的琼林宴,赏赐的都是樱桃。
在樱桃稀缺的地方,那是千金难求。
就知道是人有多爱吃樱桃了。
蜀地这边樱桃树很多,不过好吃的也并不算多,大多数的樱桃还是个头小而酸。
像这样甜的很少见。
这样珍贵的樱桃还敢再挑选一下,也就只有李长博这样豪横的人家才能这么做。
当然付拾一才不会一颗一颗的吃。
吃樱桃最爽的是什么?
那就是将这种皮薄肉嫩鲜甜多汁的娇贵水果,抓上一小把,直接塞个满口——
然后再用力的一抿,瞬间满口的樱桃汁水,酸甜口感——
樱桃肉嫩,那种舌尖与果肉接触的感觉,是所有水果都不能比拟的。
付拾一惬意地,眯起眼睛,安静地享受这个奢华行为带来的满足。
春丽在旁边都看呆了:小娘子吃樱桃的样子可真豪迈呀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手里捏着的那一颗樱桃。
最后狠狠心学了一把。
然后彻底一发不可收拾。
最终主仆两人你一把,我一把,各自将属于自己的那盆樱桃吃了个一干二净,只留下了一地的樱桃核。
大把吃樱桃一时爽,但事后牙酸好比火葬场。
反正吃完那一盘樱桃之后,付拾一当时还没觉得什么,等到回头吃完了,这才突然觉得自己牙酸了。
好像豆腐都嚼不动的那种感觉,让付拾一觉得极度不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