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吻之后,夏思雨已经软成了一团胭脂。既有胭脂的花香,又像胭脂一样软乎的膏状,而且还红红的。薄言稍微抬起头,不敢压着她,害怕太过亲密的接触,他自己会出反应。他调整了一下,嗓音还是有点儿黯哑:“又要分开了啊。”
不想分开,想和她一直在一起。没有什么比热恋期间还要相互分离更让人难受的了。
但他们都各自有工作,有各自的追求,他不可能为了自己的私利绑住她,当然,夏思雨也不会同意,更不会妥协。而且,妥协了以后的夏思雨,也不是他喜欢的那个她了。
他心里都明白,只是还是有点怅然。
夏思雨本来想很潇洒的说:“艺人不是经常这样吗?”但是看着薄言略有些灰败的眼神,她心里也有些遗憾。
她半天才说:“那你可以过来探班嘛。”
薄言学着她的样子一秒变傲娇:“我不去。你说让我去我就去,那我岂不是很没面子。”
夏思雨也来了气:“不来就不来,最好一辈子别来,你赶紧出门!”
薄言本来就是故意逗她,此时看到她气哼哼的背对着自己,苦大仇深的皱着小眉头。这女人,真的是,给点颜色就开染坊,给她递梯子,她能瞬间上房揭瓦。顺着她哄着她,她一高兴兴许还能饶你狗命。如果不顺着她,她立即就上蹿下跳的拆家了。
薄言笑着说:“我有时候怀疑你是不是属狗的——不对,是属二哈的。推着不走,打着倒退,有事没事就打老公,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拆家。而且还一脸‘老子最大’的贱样。”
夏思雨更气了:“你才是属狗的,你全家都属狗!有事没事你就咬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