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才到?怕不是准备给我收尸来的?”
老十二哼哧笑了声,挠了挠头,满脸歉意:“我错了朝哥。”
白辞倒没那么怕朝岁的威吓,拍了拍自己的腿说:“这还嫌慢?我两条腿都快跑断了。”
朝岁笑了笑。
高中毕业之前,老十二和朝岁他们还是经常混在一起的,之后因为老十二哥哥搬家,他又从小是个哥控,所以跟着一块搬走了。
说起来他们仨儿已经有段时间没见面了。
老十二伸手指了指北边,说:“朝哥,那边有个新开的酒吧,贼有意思,酒也好喝,我刚刚就和我这几个朋友在那儿玩呢,你看我们这么久没见了,要不上去聚聚?”
朝岁跟着抬高视线看了过去,他说的那个位置此刻灯火通明,一看就是生意红火的店。
白辞也说:“对啊,幸好他就在这附近玩呢,不然我搬救兵得搬到猴年马月去。”
说到救兵,朝岁忍不住回头看了眼墙下敛着眉眼的男人。
准确来说,真正及时救了自己的人是沈暮年。
他朝岁向来是知恩图报的人,怎么可能做出为了贪图享乐转头就把恩人忘在脑后的行为呢?
朝岁刚要转身去问,忽然想到沈暮年好像不怎么喜欢和他离得近。
虽然沈暮年之前似乎有过想睡他的意图,也心怀不轨地加了他的好友,但每次见面都会主动挪远一点。
比起那些虚的行为,朝岁更愿意相信两个人相处时不自觉做出的举动。
总结来说,沈暮年应该是并不怎么乐意和他同行的。
既然如此,那也没必要邀请他一起去了。
想完这些,朝岁盯着老十二和白辞万分恳切地点了点头。
他绝对不会承认,自己只是因为不爽沈暮年总是嫌弃他而不邀请沈暮年同去的。
没想到朝岁刚想领着小伙伴离开,老十二就认出了沈暮年。
“沈总?”
朝岁转头:“你认识他?”
老十二点头:“对啊,他是我哥哥的老板,我们之前见过。是吧沈总?”
说到他哥,沈暮年才回想起来这个寸头是谁了。
是程十一的弟弟——程十二。
几个月前有一次程十一有事抽不开身,就让弟弟开车过去接他,那时沈暮年才知道原来程十一还有个看起来不怎么聪明的弟弟。
要不是哥哥千叮咛万嘱咐,千万不可以触碰他老板的身体,也不要主动跟老板搭话,程十二可能对沈暮年没什么印象。
看到沈暮年点了点头,朝岁一脸惊奇。
卧槽,原来世界这么小的吗?
兄弟的哥哥的老板是一边想睡我一边还嫌弃我的救命恩人,是个人都不得不赞叹一句狗血。
程十二自然不知道朝岁和沈暮年之间的事,只觉得既然大家都认识,那也无妨一起去热闹热闹,便当起好客主人一样问道:
“既然我朝哥也认识您,那不如我们一块去酒吧玩玩?就当交个朋友。”
朝岁心说你可真是我的好兄弟。
原本沈暮年是不可能答应这种活动的,他几乎能想象待在人群拥挤的包间里会有多煎熬,但是当他看到朝岁的表情并不那么友好时。
他就突然改变了主意。
“好。”
他笑着说。
这一个“好”字出来,不光朝岁傻了,沈暮年身后的那些保镖也傻了。
这群保镖已经开始怀疑他们的老板是不是被人调换了。
朝岁原以为沈暮年并不怎么愿意靠近他的,而且他也并不怎么愿意跟总是躲着他的人接触。
没想到沈暮年竟然答应了。
朝岁这下完全看不透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