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天光清朗,晨曦初露。
宽敞的卧室里还是一片黑,薄纱窗帘之外还有一层厚厚的遮光窗帘,不拉开,屋子里肯定是漆黑。
若是在普通的爱情小说里,床上的情形一定是这样:二人相拥而眠,她枕着他的手臂,他靠着她的额头,呼吸轻柔,吹动她的额发。
但是,万年俩人的画风比较奇特,属于半搞笑半偶像风,所以睡姿跟一般情侣也不太一样。
万年侧卧,蜷缩得像个婴儿。
背后,刘思思睡得大马金刀,一只手搭在万年后背上。
枕边,一边一只胖猫,各自团成一个球,时不时发出轻轻的呼噜声。
这便是此处,他们两人两猫的夜间生态。
若是没有阳光,自然醒是个相当困难的事情。
好在,现代科技发明了一种相当有用,也相当招人恨的东西:闹钟。
“叮铃铃···”
本该是相当悦耳的节奏,但是放在闹钟这里,就十分的令人不愉快。
所以啊,要是想讨厌一首歌,就把它设置成闹钟铃声,绝对有效。
先醒过来的是万年,他的觉本来就轻,属于那种听到一点动静就会醒过来的类型。睡觉的时候,耳塞眼罩都得预备上,如此才能很快入眠。
好在姑娘没有打呼噜的毛病,不然乐子就大了。
他迷迷瞪瞪的睁开眼,关上了闹钟。
打了个呵欠之后,万年坐起身,揉揉眼睛,转头看了看酣睡中的刘思思。
她一个人就占了俩人的位置,盖着被子,摆成了一个小小的“大”字。
兴许是被闹钟声给吵醒了,她眯眯眼睛,转了个身,右手摸了摸,却不见人,这才睁开眼看了过来。
“嗯···”
她哼唧了一声,“几点了?”
“八点多,不是很迟,”万年看看手机,“你先睡吧,我起床做点东西吃。”
“我也要起,”她伸出手,“拉我起来,我还能动···”
万年探出胳膊,把她拉起来,两人四目相对,不由得笑了笑。
笑意里,有喜也有羞涩。
不管怎么说,俩人的关系在昨天晚上也算是更进一步了。
状态嘛,按照世俗惯例和名词解释,俩人此时的阶段应该互称未婚夫和未婚妻。
都是事儿,怪腻味的···
要是按周岁算,一个二十四,一个二十三,大好青春,就这么入了婚姻的坟墓。
可悲可叹啊···
俩啥也不懂的小屁孩,碰到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儿,一时激动,热血上头,就直接来了个求婚。
事后一想,也就那样。
俩人的关系和状态本来就亲密的够可以了,加上那么一枚戒指,无非也就是多了几分念想,并无什么实质性的变化。
所以啊,该啥样还啥样,起床,洗漱,做饭,吃饭。
万年在厨房里头炒鸡蛋热面包,刘思思悠哉悠哉的往咖啡里加牛奶,顺带给自己冲可可,偷摸还加了一勺糖。
人对于自己都特别宽容,万年也是一样。
这货除了自己嘴里头的蒜味儿之外,受不了一切食物的异味。吃顿火锅回家都得洗澡换衣服,更别说早餐了。
他早餐从来不吃包子这些东西,就是嫌吃完有味儿。
所以,自从同居开始,刘思思的早餐也变成了面包鸡蛋。对她来说可能有些寡淡,但也不是不可接受。毕竟,面包跟大饼一样,也是可以夹一切的。偶尔加点辣条鸭胗,也别是一番美味。
吃干抹净,洗盘子洗杯子。
快十点的时候,俩人收拾干净,准备出门一趟。
干啥?
回家报信呗!
订婚虽然对他俩的关系没啥实质性的影响,但是家长肯定特别重视,仪式感嘛,大家都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