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微困难的,便是几场歌舞戏,尤其是最后一场,达米恩简直把歌舞片的精髓放到了这里,一场歌舞,两个梦幻,男女主角在幻想中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拍摄现场俨然变
成了百老汇舞台。
怀旧的元素无处不在,灯光c音乐c歌词c舞蹈,抑或是两人的复古打扮以及赛璐珞胶片的昏黄质感,妥妥的彰显出一种歌舞片复古范儿。
为了这场戏,大家足足排练了好几周。好在歌舞不需要实地拍摄,在摄影棚中就可以完成,节约了不少时间。
讲真,《爱乐之城》的情节,是真有点俗,全靠着歌舞跟摄影来撑场面。
落魄音乐家爱上小演员,俩人相濡以沫,然后生活所迫分手,上世纪好莱坞电影都是这么写的。
要是再俗一点,男女主角还会在未婚未嫁,事业有成之后相遇,顺势比翼齐飞。而更狗血一点的,大概就是男主角送女主角上飞机,然后顺势被踹。日后再重逢,你是商人妇,我是音乐家,一笑泯恩仇。
达米恩选择的剧情就是后者,去了巴黎之后,米娅一跃成了名演员,五年之后嫁人有孩子,生活幸福,老公富有。塞巴斯也不赖,开了自己的爵士乐酒吧,生意兴隆。
洛杉矶,又是晴天。
八月已近末尾,狮子座已去,天气还是老样子。
今天就是最后一场戏,拍完就能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一间复古的爵士酒吧里,剧组正紧张忙碌着,万年坐在钢琴之前,弹着自己刚学会的city一fstars。
不是他想瞎显摆,而是有个喜欢凑趣的媳妇,非让他表演一个才艺。
这货穿着一身精致的高定西装,脚上的还是一双黑白撞色布洛克鞋,低调中带着一丝骚气,很像是那种在酒吧里骗小姑娘开房的沧桑大叔。
“你怎么还留胡子啊,一点都不好看。”
一曲结束,刘思思凑过来,摸着万年脸上薄薄的一层胡须,给出最高指示。
“要展示成长,除了留胡子,也就只能换衣服了。”
万年笑道,“我脸太嫩,要配这身西装,还是得留点胡子才合适。”
“万,准备开始了!”不远处副导演叫道。
“一k!”万年笑道,“要开拍了,你先下去吧。”
“噢!”刘思思点点头,转身坐在了吧台边。
“你干嘛?”
“客串啊,导演都说好了!”她振振有词道。
好吧,导演的媳妇能客串,我堂堂男主角加投资人的媳妇,当然也能客串了!
谁赞成,谁反对?
“开始!”
万年坐在钢琴前,台下掌声雷动。他的梦想实现了,有很多人愿意来听传统的爵士乐。
待掌声停息,他慢吞吞的抬起头,望着远远离去的艾玛。鹅黄色跟宝蓝色的青春不见了,此时她身着一件高贵典雅的露背长裙,尽显成熟。
几乎与此同时,在俱乐部的门前,艾玛停下了脚步。
红色的长发散开,亮晶晶的眼睛在红发间闪烁着。
两人的目光恰巧碰上,两人相顾一笑,暖风息吹,花好月圆。
万年望着她,轻轻点头,四目相对,从彼此的眼中牵出一缕细细的丝线。
艾玛挥了下手,随即转身,留下一个背影。万年望着那个背影,一缕细丝越牵越远。
他眼里的,尽是往日的快乐,紫罗兰色的天空,四手联弹下流淌的欢快音乐。
他幻想过,若是自己当时能放弃爵士乐俱乐部的梦想,跟着米娅一起前往巴黎,兴许两人的结果就不再是这样相顾无言。
两个人会快乐的生活在一起,会有孩子,会有个不那么豪华,但却温暖的房子。
而如今乐声散去,幻想也像是舞台上的灯光一般幻灭。
当幻想回到现实,就意味着爱情的结束。
但他永远不会忘记,不会忘记“我会永远爱着你”的承诺。那句话永远的留在心里,跟紫罗兰色的天空,跟星月灿烂的华尔兹一起,埋在内心最深的角落中。
“···”
监视器后的达米恩表情低沉,紧紧抿着嘴,似是想起了什么。
《爱乐之城》的剧本,实际上是2010年左右,他跟前妻共同完成的。此时情景交融,演员一如既往的出色,他这个导演反倒是被勾起了怀念。
“卡,perfect!”
达米恩揉揉眼睛,从导演椅上起身,“感谢大家的努力,我宣布,《爱乐之城》的拍摄,正式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