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也不是她第一次蹭吃蹭喝了,多日的接触,茶迟情的出其不意也在华洵的意料之中。有时候他会疑惑,是全天下的女人都像她这样,还是只有她茶迟情是这样?这女人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怎么就那么不避嫌呢?
明明一副世间再寻常不过的柔弱女子模样,性格却丝毫不温婉贤淑,不涂胭脂不学琴作画,反倒是摆弄长枪琢磨医药,在窗户上贴着画得乱七八糟的符,还神秘兮兮对他说,“这叫财源广进符。保准你大发。”
华洵第一次见识这样的人,没心没肺的,自由自在的,对谁都是一股子热乎劲,仿佛全天下的人都是自家亲人,谁都可以挽胳膊唠家常。
刚开始,茶迟情还是很遵守约定,吩咐婢女金兰照顾男人后,就一直没现身。华洵难得享受了几天清净日子,伤口好得飞快。后来金兰不再送饭送药了,变成茶迟情亲自上阵,男人很诧异,问她原因,女人振振有词,“金兰侍奉我一个就已经够累了!你还想让她照顾你几天啊?她也要休息的好吗!你可真贪心!”
华洵被怼得哑口无言,半晌才愣愣蹦出一句,“……你倒也知道,金兰侍奉你不容易。”
后来不知怎么,就变成两人一起用餐了。在皇宫里,除了宫女和贴身伺候的奴婢,能近距离接触的女人不多,华洵实在是看不透这丫头——一边嘴上说自己吃过了,一边又盯着他的饭菜流口水。在那炽烈的眼神注视下,他完全吃不下,只得勉为其难的同意“多一副碗筷”。
茶府太大了,想秘密藏匿一个人完全不成问题。每当茶家老爷从下人那问起,自家那顽劣闺女的动静,底下都是一派被金钱收买、早串通好了的统一口径,“小姐醉心研究医药,将东院那边的柴草房收拾出来了,隔三差五就往那儿跑呢!”看看,还说得挺有鼻子有眼的。
华洵坐在床边,看茶迟情抱着碗心满意足的吃饭,看她喝汤吃肉,鼻尖上都冒了几颗细细的汗珠。他没有移开视线,就那么默默盯着女人的脸。内心深处有什么异样的东西探出了头,轻轻的、轻轻的磕破了坚硬的垒块,像一片翠叶,在心口骚动,痒痒的。
他极力克制自己想伸手将女人垂在脸颊旁的一缕发丝,撩到瓷白的耳背后的冲动,只是握着拳一动不动,朝她轻轻的问,“你现在还想知道我的名字么?”
茶迟情从碗边抬起脸,脸颊鼓鼓的,睁大眼睛不解的望着他,“当然想!我总不可能一直喊你小兄弟吧?”
嗯,好像有道理。男人狠了狠心,一闭眼,严肃的口吻告诉她,“我叫华洵。”
华氏,天下谁人不知,那是天子的姓氏。
可是过了半晌,华洵也没听到料想中的惊呼,他睁开眼睛,就看见茶迟情正埋头,专注收拾着吃得干干净净的碗筷,见他一脸错愕的表情,冲他憨厚一笑,“啊,听到了听到了……你叫花寻啊,还蛮可爱的……就是和你本人的气质不太符呢哈哈哈哈哈……”
“难怪你怎么也不肯告诉我名字……了解了,原来如此。”华洵整个人都石化了,僵在原地,如同一座黄山石雕。
走之前,她不忘安慰似的拍拍华洵肩膀,露出同情与理解的眼神,“没事,挺好听的,真的!这名字取得多好啊!一点也不娘!”
华洵觉得,自己可能一辈子都搞不懂茶迟情这个女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