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律》相关内容如下:
无缘无故骂人罚一鞭(必须当众脱裤子打以下皆同此例)。
骂长辈如果长辈有大错免罚。如果长辈无错骂人者罚十鞭。骂直系长辈如果长辈有大错骂人者罚十鞭。如果长辈无错杖责六十!
儒家以孝道治天下赵瀚只能修改到这个份上。
事实上不管是在哪个朝代关于骂人的法律条款基本都是没有严格执行的。被人骂了第一反应是对骂谁吃饱了撑的去报官啊?
《大同律》同样有非议皇帝和朝廷的条款。
第一只要有确凿证据证明此人非议皇帝和朝廷(非议地方官府不算地方官干得不好可以骂)。不管这人说得对不对先鞭笞二十下再说。若有再犯判处有期徒刑半年。屡教不改者流放边疆。
第二关于分田政策但有公然非议者。第一次犯事半年徒刑取消功名不得经营特许生意。第二次犯事流放边疆。
相较于历朝历代这已经非常仁慈了。
而且至今为止还没有人因此被处罚过主要是没人去官府举报。私底下发牢骚也没法证实——傻子才会在公众场合乱讲话。
翟文贲、张天植、李巽三人很快被带到刑部那位名妓也被叫来问话。
大理寺亲自审判几天时间便查明细节。
“嗙!”
惊堂木落下大理寺评事(正七品法官)当庭判决:
“张天植男浙江嘉兴秀水人。当众辱骂天子非议朝廷田政串联士子跪哭东华门。证据确凿依《大同律》数罪并罚:鞭刑四十徒刑半年罚银二十两。若有再犯从重处置!”
“翟文贲男山东济南淄川人。当众辱骂天子串联士子跪哭东华门。证据确凿依《大同律》数罪并罚:鞭刑四十罚银二十两。若有再犯从重处置。”
“李巽男金陵府江宁县人。当众诽谤朝廷串联士子跪哭东华门。证据确凿依《大同律》数罪并罚:鞭刑四十罚银二十两。若有再犯从重处置。”
“你们可有异议?若有异议尽快申诉改由我的上官来判案。”
三人面面相觑都有一种劫后余生的喜悦之情。
大理寺竟然真的按照《大同律》判决没有因为他们骂皇帝而杀头。
李巽连忙跪下磕头说:“多谢评事大人开恩草民没有异议今后保证决不会再犯。
这货是真被吓到了再犯就得坐牢半年。屡教不改直接流放啊!
他只有发牢骚的胆子真不愿坐牢或流放。
张天植却当庭喊冤:“我不服为何他们两个只是鞭笞和罚银我却要坐牢半年?”
大理寺评事说:“因为你非议田政。”
张天植质问道:“难道非议田政比非议天子还判得更重?”
大理寺评事冷笑拍拍桌上的《大同律》:“律法就是这么定的!你还有什么可说的?”
张天植欲言又止终究没有攀咬另外两人。
与此同时翟文贲和李巽低头不敢说话。他们私下也非议过田政只是外人不知道而已此刻生怕张天植把他们供出来。
“退堂择日再审《儒林拾趣》一案。”大理寺评事说道。
心里刚落下的石头再次又悬起来李巽麻着胆子问:“还……还没审完?”
大理寺评事说:“你们个人的案子已经结了《儒林拾趣》的案子还没审呢。你们合伙办报纸难道没读过《付梓法》?关于办报《付梓法》有严格规定。不得诽谤他人不得妄议朝政。广西科举舞弊案基本查明无此事。这是诽谤!还有你们在报纸上抨击科举这是妄议朝政!”
大同新朝的法律朝廷和地方官府是分开的。
地方官府胡乱制定地方条款又或者地方官为非作歹报纸可以进行讨论。但是不能污蔑污蔑属于诽谤。(这个条款其实界定不明断案时有很大的操作空间。)
而妄议朝政针对的是中枢朝廷。中央制定的政策不准报纸随意编排!
《大明律》前后修改六次才确定《大同律》目前只改了一次还会继续根据实施情况进行修改。
李巽磕头哭嚎道:“评事大人饶命啊草民回去就撤股今后再也不办报纸了!”
妄议朝政如果造成严重后果最高判罚是要流放的这货吓得都快尿裤子了。
大理寺评事却呵斥道:“站起来新朝断案不得下跪!再敢跪下便是扰乱公堂拖下去先打板子再说。”
翟文贲一直没再说话他心里更加恐惧报馆里有一本小说稿件。小说还没来得及修改违规之处很多万一被盯上可比诽谤和妄议朝政更严重。
这本小说的稿子已经摆到皇帝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