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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5章 仅用了二十二天(1 / 2)


徐树铮抵库伦后立即发现,陈毅处理外蒙撤治案时根本未抓到要领,向上汇报情况也信口开河。

他于一九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给北京政.府的电报就直率地指出:“陈使言过其实,急切功名,而心思不能沉细;自觉明于万里,其实蔽于目前。其人真实何如,树铮不敢断言,惟心目中见为如此,故实不敢尽情信任……”

所谓将在外,国务院虽有明确指示,不许他过问蒙事,似乎他的责任只是戍边。他根本不理会国务院的意见,自行把外蒙撤治案抓到自己手里。因为他已看清楚,把此事交给糊涂虫陈毅只能是误国误民。

十三日他给北京政.府的电报中便明白说出他的决定:“……然敢断言,经年累月,亦非渠(陈)所能了。盖渠判事不切,物欲蔽之,初步已蹈荆棘,纠缠不清,此时若树铮撒手不管,则立即中止耳。如此中止,听取国家损威失重,非树铮所忍出也。……钧电志在撤治,请坐待撤治可也。前电言定否只在三五日内,现布置已定,不烦一兵一矢,一发而中,幸之幸也。发而不中,树铮箝口结舌,息影南归,静俟陈使办结之日,敬领溺职之罪耳。”

在这期间,他不只是强夺了陈毅的交涉权,同时他也对外蒙统治者哲布尊丹巴发动攻势。

他给北京政.府的电报叙述各情甚详:“昨晚活佛派人请燕,伊柬不如礼,当经拒出。另派蒙总理兼内务长巴特玛王来请,亦经严词面数活佛之非,婉词深慰巴王之老而多劳,并告以活佛多病,死期不远,嘱其为黄教自爱,渠深领感而去。然其人颇具邱壑,亦颇谙外邦情势,撤治事,多向此人身上加工,定可得手。语之陈使,极以为然。陈使即嘱向喇嘛一派示威,树铮言边事与兵事通,不外恩威并用四字,而用恩用威,先后彼此,颇费斟酌。

“以抚蒙而论,蒙性多猜,威则不易近,故必先恩以结之:恐其久而易视也,然后威以折之。蒙无实力,必悚而就范;再待以恩,以结其心,则不思勾结外援,乃永无反侧矣。武侯擒纵遗法,可师其意,而稍变通之,以策久远,非仅今日计也,陈使亦以为然。此非空言所能了,必时时留意,事事经心,乃得缓缓入手耳。树铮能否自行其言,仍盼庙算枢谋,随时督诲,俾获成效。谨用陈明,伏祈核察。制树铮。元(十三)”

徐树铮使出他的混身解数,给“总理”兼内务长巴特玛多尔济施加压力。

据十一月十四日他给北京政.府的电报中详载:“活佛前最重要者四人,一总理兼内务长巴特玛多尔济,一大沙毕商卓特巴,一绷楚克,一棍布,均最高之喇嘛,活佛惟其所左右,王公皆侧目而视。王公之赞允撤治,名为情殷内向,实与喇嘛争权,事成权归王公,政.府无大便利。陈使前拟六十三条,虽不适用,确曾煞费经营,而喇嘛从中牵掣,活佛虽大开会议,皆喇嘛令王公分谤之策。盖会议时,活佛并不质询可否,但问汝辈不以为然耶!则王公什人而九高声应诺而散会矣。陈使虽欲速定,而明知喇嘛为祟,无术制之。又过听王公之请,益忤喇嘛不敢相近,牵掣愈力。此树铮所谓‘听信陈使自办,即经年累月亦不得定’也。

“树铮察知此情,擒贼应先擒王,王公可暂从冷淡,一意向喇嘛市好,俾知依附,然后济以恩威,期遂吾计。本意与陈使协同妥办,奈每与晤谈,稍及喇嘛,渠即苦口向树铮代王公求情,一若树铮与王公有深仇大恨不能相容也者,故前电有‘不敢尽情信任’之说也。自严谕岱青王绷楚克后,迭向喇嘛中人日加灌溉。又深知巴特玛因前充商卓特巴为活佛所夺,又年轻者皆封亲王,而伊只有王衔,心中亦多不平。且现任总理,手执政柄,其人又颇谙外事,可谕以利害,故专意结之以信,感之以情。每于大议场中,当众极与谦下,尊以老辈,誉以清操,讽以活佛多病,可接其任。看操之日,示以军规之严,军容之肃,兵士放假观剧,苦乐与共,俱知军心之固,期可入我彀中。

“连携与谈,皆谓现公与喇嘛相持不下,非黄教之福,宜劝活佛立功自固,勿久执迷。其实活佛应否,全惟此四人是视。而四人之中,巴年最长,位最高,活佛信任较薄,故属其尽力以自托于中央,树铮亦许以全力相辅,巴甚感戴。数往谒佛,往来三数日,佛仍推宕不应,托词非待会议,既声言外交有关。昨晚遂与勒限,谓外交有中央政.府在,会议无可待,活佛向来办事不待会议,今不能独待,我只责求活佛与执事两人意见,他有异言,我自当之。执事如此高年,不惮奔走,以谋黄教之安,而活佛罪恶已极,尚不肯发一言,徒令喇嘛假威福以祸王公,王公不平即久,必思报复,争乱相寻,则黄教已矣!黄教去,蒙古必如散沙,则外蒙已矣!是执事有爱外蒙爱黄教之心,而活佛持之以酿乱也。

“外蒙为国家领土,我为外蒙长官,有弹压地面之责,不能坐视。请往告活佛,明日速应则已,不应当即拿解入京,听政.府发落。巴又稍以俄人及蒙兵为言,意在谓如是必致惊恐地方。树铮谓即有惊恐,是昏佛使然,非我之咎。然执事至此,尚为此言,意令倾佩,真黄教之主也。渠许再往面佛力劝,更略谈其不平之事。树铮许以事定后,王衔立可册真,并其弟皆与双俸。渠更约明晚再见。今晨独坐默念,万一佛再不应,安能经行拿解?当即坐罪彼四人,责以不能善辅活佛,姑作拘禁之状以恐之,再图别策,庶刚柔相济,而不损国家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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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自筹酌,巴忽匆匆而来,握手告语云:昨晚别后,连夜面佛,痛陈利害,继之以泣,佛感悟,遂允撤治。惟言陈使偏袒王公,所拟条件,决不愿用。又前三音诺颜之死,佛之野子袭封,出自陈使指使,而彼今辄举之以为佛罪。加汗增入京,佛曾专函令谒大总统,请撤换陈使,故今日之事,佛不愿其与闻,亦不愿他喇嘛王公预其事,但由树铮与彼换交商定条件,具呈政.府可矣等语,并缕举活佛恳代维持往事数件。树铮以机不可失,遂许以今夜偕其谒佛面商,决不令佛有失体面,或喇嘛王公有何不均。巴称谢而去。临行又坚请守密,深盼定后再告他人云云。俟议定后,详电驰报。”

一九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是决定关键的一天,陈毅和车林交涉了十个多月而终归破裂的撤治问题,竟在这一天解决了。其间如何急转直下,可以从徐树铮给北京政.府的三通电报中看出。

徐电一:“北京西北边署。○密。抄呈大总统、国务院、段督办、各部钧鉴:寒(十四)日到巴特玛寓所议商条件,因仍为去喇嘛权利,树铮坚持欲定条例非简略不可,详细办法可另订办事章程,或不定条例,但由佛率众具请撤治,一切办法统待另商,或派人随树铮入京详定。渠狡展良久,逼之去谒佛。树铮寻又严词诰谕,谓祸蒙之罪,不在佛而在喇嘛。宽限一日,夜晚须解决,否则拿解者不止一佛,执事虽老,亦当随行。渠情状极畏惧,大约一二日内,可见定夺矣。制树铮。删(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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