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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七十六节 见闻(2)(1 / 2)


进入新化城后司马迁的感观就完全颠倒了过来。 更新最快

这里简直就是一个不亚于临淄、雒阳的大都会!

人流湍急几乎可以称得上挥汗如雨。

更重要的是与司马迁曾经在其他地方所见过的市井场面完全不同。

新化城就是一座秩序井然条条有度的城市。

这里的规矩繁多官府连老百姓怎么走路都要管一手道路都有着严格的标识。

向前只能靠左而想回头则需要再向前走数百步到一个规定的所谓‘转弯处’绕行。

据说这是因为元德四年新化城里马车横行经常发生商贾马车肆意横行阻塞交通甚至撞死、撞伤民众的惨案后都护府痛定思痛后作出的改变!

不仅如此在这个城市随地大小便是会被直接抓起来送去渔场乃至于承恩岛‘劳动改造’的。

而其他诸如随地丢弃垃圾、随地吐痰。

一旦被发现立刻就会被罚款态度不好直接就会被处以鞭刑。

新化城的鞭刑也与其他地方不同。

这里鞭刑被视作一种教育手段而非惩罚手段。

所以最多只能抽十鞭子……

按照都护府的说法是: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恶而已。

深受杂家思想影响的安东官僚们非常不屑用酷刑来伤残他人肢体一般轻易不会用各种肉刑和可以使人残疾的刑罚。

所以根据都护府颁布的法令百姓犯法当先教后惩教主刑辅。

意思就是百姓触犯法律官员应当首先从教育和教化的角度考虑问题。

屡教不改的话……

嘿嘿不教而诛是为虐教了你这么多次你还不知道悔改。

本官也很心痛哇!

只能挥泪斩马谡……

是故整个安东的法律都是逐级上升的。

类似随地丢垃圾违反规定逆行道路这样的小罪和违规之举。

第一次犯第二次犯都是教育为主抽一顿鞭子让你长长记性。

第三次就开始以矫正为主了。

怎么矫正?

劳动改造!

屯垦团、渔场和矿山任君挑选一个月起步三年封顶绝不含糊!

一般来说经过一番劳动改造后任何人都会记住这样做是不对的。

当然你要再犯那就没有办法了。

当你服完三年劳役回来依然再犯并且被抓住不好意思你在官府眼里已经属于‘无可救药’且不值得再拯救的人渣。

等待你的将是无穷无尽的牢狱和苦役。

甚至若遇上官府严打脑袋说不定都保不住!

目前为止整个安东都没有这样的傻瓜!

靠着这样的手段司马迁听说至少在新化、平壤以及崇化等大城市里人人都是循规蹈矩不敢违反任何官府的规定。

有人不小心违反了规定也会老老实实的自己去找官吏领罚。

因为根据法令规定自首或者坦白者可以不累计次数。

但倘若不自首试图隐瞒那么一旦被发现那就喜加一。

一般不会有人愿意喜加一。

这样的事情让司马迁在观察了以后感慨不已震撼无比。

他感慨和震撼的不是安东官府的执行力而是安东百姓的服从和顺从。

哪怕有着如此多规矩如此多繁琐的限制。

但以司马迁看来新化城中无论夷狄还是诸夏都是老老实实的服从没有人去触犯。

这让他不得不联想到了史书记载的一些传说。

昔在唐虞画像而民不犯!

安东的官府虽然远远不及唐虞的圣王靠的是酷法和严格的执行。

但他们能让百姓认同并且遵从能让士民官吏一律执行这本身就是很难得的事情了!

“据说安东法令、政策和其他制度皆由公议而出……”司马迁在心里想着:“若有机会吾当亲身参与一番……”

公议这种事情古代就有了。

三王时期的华表就有着类似的作用。

当今天子每三年召开一次石渠阁之会也有着类似的效用。

但只有在安东司马迁才看到这种公议制度在发挥实际作用。

作为史官司马迁对这个制度怎样运行和怎样决策有着十足的好奇心。

“或许是一种类似平贾制度的程序?”司马迁在心里猜测着。

如今平贾制度完全正规化和制度化在汉室各大城市之中由主爵都尉与市集擅权共同商议决定物价涨跌和供应量。

而擅权则由市集商人推举。

按照去年增修的《平律》补充条款规定每一百万钱的纳税额可以推举一位擅权来作为平贾与官府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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