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宁嘿嘿一笑:“这个是肯德基!”
这肯德基还是她在古代的第一次尝试,薯条,土豆泥还好做,就是炸鸡腿有些麻烦。
首先鸡腿就得她拿菜刀从整鸡的腿上剁,因为没有面包渣,所以她是把之前蒸好的馒头掰成馒头碎之后代替的。
不过还好,成品还是让人满意的。而且考虑到李瑾瑜可能真的像那婆婆所说口味清淡,之后土豆泥放调料的时候,她也只是放了盐和五香粉。
温宁殷勤地把托盘放到他面前,然后双手托腮,满脸期待道:“快尝尝,这绝对好吃!”
李瑾瑜看了一眼托盘:“好像没有筷子?”
温宁一脸神秘:“吃肯德基的精髓就在于不用筷子,直接上手,等吃完洗手就好了。”
一般人用手直接拿着鸡腿啃,吃相肯定有点难看,不过这一点并不适用于帅哥。
李瑾瑜用事实告诉她,帅哥怎么吃东西都是好看的。
看他尝了一口后细嚼慢咽,喉结滚动咽下去后,还没有吃下一口,温宁紧张道:“味道怎么样?”
李瑾瑜挑了一下眉,惊喜道:“很好吃!”
温宁有些埋怨地看了他一眼,然后轻轻地拍了拍胸口:“吓死我了!我还以为你是觉得很难吃。”
不过这一眼在李瑾瑜眼里倒像是撒娇多一点,他又拿起一只递到她面前,如果没有面纱,应该是在她嘴边的位置,只要她稍稍低头就可以吃到:“你要尝尝吗?我一个人吃不完。”
炸鸡啊!金黄油亮的色泽在自己面前闪烁,还有油炸食品特有的香气,她当时在腌制的时候为了更香,还洒了芝麻粒。
离得这么近还能闻到芝麻用油炸开的香气,温宁咽了口口水,右手捏住了面纱下面,一点点地往上掀。
从李瑾瑜的角度,已经能够看到她尖小白净的下颌,和她形状漂亮,颜色粉嫩的嘴唇,这样的美景让李瑾瑜看的嗓子一干。
她在馋吃的,而他在馋她。
眼看就要能看到她的两颊了,温宁却又泄气地放下了面纱:“算了,还是不吃了。”
已经错失良机,李瑾瑜也不再勉强。
他吃的慢,温宁就坐她对面,双手托腮,看托盘里的食物一点一点地变少。
因为在古代第一次下厨做饭,业务还不是很熟练,所以一顿简单的肯德基做成之后,已经是将近黄昏了。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等他吃完后,自己也该走了。
谁知道,李瑾瑜突然停了下来,问道:“你在温家似乎过得并不好?”上次被人推下水,这次又差点被人砸了医馆。
原主在温家的确过得很不好,不过她来到之后过得倒也还行。真要说难受倒也有,她在温家只有自己一个人,而温雅,太夫人,柳氏他们是一家人。
这样会让她有一种自己还像是在现代寄住在叔父家里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