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饭后,原母不紧不慢的收拾好原戎的小书包,又不急不缓的带着原戎出门。
其实,上学快迟到是原母的口头禅,都是借口而已,离迟到的时间还早。
原戎知道这点,也不揭穿,甚至相当配合。
嗯,笨蛋美人妈妈,一心想当贤妻良母,是该多宠一点。
走到门口,接送司机已经在等着了,原戎光明正大的盯着对门别墅看了好一会儿。
成功引来原母注意后,原戎主动开口问:“我记得对面也有一个小朋友,他怎么不和我一起上幼儿园?”
原母惊讶的看看原戎,又看看对面紧闭的大门:“你竟然还记得余余吗?妈妈以为你不喜欢余余,觉得他太胆小,就把他给忘记了,哦,对,怎么突然关心余余上不上学了?”
原戎扶着脑袋想了想,笨蛋好像和傻子不一样,笨蛋热衷于脑补来着,确实不能太突然问她什么事,可能会烧掉她的cpu……
“没有不喜欢,余余超级可爱,是我见过的最最可爱的小朋友。”
原戎:笑话,他超爱的好吗?怎么可能不喜欢?!
哦,对,原主现在还小,三分钟热度,记忆力也不咋滴,喜欢的人或事物能短期牢牢记住,不喜欢的能立马就忘。
看来原主确实不怎么喜欢他的余宝,原戎截止到六岁的记忆力确实没什么尤余的记忆,连长相都是模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