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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Chapter 10 The Goal(1 / 2)


之前胜利说,StonySkunk是大韩民国数一数二的雷鬼嘻哈组合,她还有些不以为然。

对于在韩国呆的这一年,千程也不是没去过什么出名的地下酒吧,听到的音乐虽然不差,但也没想象中的好,特别是在摇滚和雷鬼这些对于亚洲人比较冷门的项目来说。

但这两人一开嗓,就能让她完全震惊。

这两人水平,竟然和她在纽约听过的地下乐手唱得不相上下!首先,仅仅是低沉慵懒的嗓音,就已经能让她完全佩服了,再加上能让人不由自主地想要慢摇起来的旋律和情感掌控能力,仅仅是这看上去简单的两点,就能把很多歌手甩出几条街了。

雷鬼作为慢板的摇滚和R&B音乐,仍然有黑人音乐所需要的,分明的节奏感和鼓动性。但不同的是,相对于普通流行音乐,独特嗓音的追求和情感演绎也相当重要。而台上的两位,虽然年纪看上去不大,衣着也看上去不怎么独特,却能在关键点上将音乐诠释地恰到好处。

千程捏着手里的啤酒瓶,靠在椅背上,眯着眼睛欣赏着在韩国少见的好音乐。卡座上的哥哥姐姐们都不约而同地到舞池里摇晃起来了,作为年纪最小刚刚成年的胜利,则在舞池里扭腰扭得能把骨盆都甩出去。

虽然她非常喜欢,甚至难得地对于台上的两位前辈充满敬佩,她还是觉得作为五体不勤四肢不协调的自己,最好还是不要到舞池里去献丑了。

“怎么样?我就说不错吧?”Teddy突然在卡座后出现,斜靠在卡座上的他握着啤酒瓶,笑得无比骄傲:“不来会后悔。我没说错吧?”

一曲终了,台上的Kush和Skull两人似乎要稍作调整,趁着这个空档,千程扭头看向瞬间伟大了超多的Teddy偶吧:“偶吧~太感激你了……”她抿了一口酒瓶里的酒,说道:“别的我不说,但我能保证,两年前的NewYorkCity地下圈子里,能比台上两位前辈雷鬼唱得更出色的,不超过五位。”美国作为黑人音乐发扬光大的摇篮,就算不算专业圈子,这样的数字也足以让一个雷鬼歌手骄傲很久了。“

“只是,StonySkunk既然唱得这么好,为什么没有转为地上?”她不相信会有人不欣赏。

Teddy深深地看了一眼充满疑问的千程,走进了卡座:“你觉得在韩国,雷鬼和K-Pop相比,哪个会更受欢迎?”

这个问题,就算是街上随便拉个人都能告诉你肯定是K-Pop。对于这样显而易见的答案,千程自然懒得回答。

“成真和KUSH都是真心实意做音乐的人,但是从一开始就知道受众不会太广。”Teddy的表情带上了点无奈:“这就是音乐人的无奈,也是这个行业奇怪的地方,明明应该和其他行业一样是专业人的切磋,却一定要被大众接受。”

同时兼顾音乐性和销量受众,这几乎是全世界的通用法则。

“因此,他们不愿意为了销量而委屈自己的音乐。”Teddy仰头喝了一大口酒:“这几乎是所有音乐人都要面对的问题。选择自己想做的音乐,还是观众想听的音乐。成功的歌手和制作人学会将音乐性和销量巧妙的结合,但难免有执着倔强的人选择不委屈自己。”

“这也是1TYM*和Bigbang的区别,在这点上,我比不上志龙。他比我更好地能在迎合观众的口味的同时,找到自己喜欢的音乐。当然,在这方面我也不算失败,而且我也在进步。”说到最后,Teddy还是像孩子一样,带着骄傲的笑容。

“但这也是你,千程xi,在做音乐时,特别是想要出道之前,真正要思考的问题。是想要成为能够说服大众喜欢你的音乐和你的风格的,站在全国的甚至是世界舞台上的歌手。还是执着的,只想做自己的音乐不在乎名气不在乎销量,只想要拥有自己所拥有的地下歌手。”

“当然,在选择之前,你要确定自己是不是能够摒弃自己曾经执着所追求的,独特的东西。或者是能将其美好地和观众所能接受的东西结合在一起。”

作为前辈和亲故,面对充满才华的新人后辈,他总是忍不住想要提点。职业是一辈子的事,特别是对于歌手和艺人来说。对于千程,他自认为在现在这个被繁华迷花眼的世纪里,能有这么一个执着的勇敢的同样也充满潜力和才华的女孩,一直为了自己的梦想奋斗着已经非常,非常的了不起。作为前辈,他实在不希望对方走错路,或者为了一些眼前的小小的骄傲,放弃并遗失了自己的梦想。

如果千程就这么,因为目前的成绩满足于成为一个幕后的作曲家,他会觉得可惜。

看着眼前难得沉默的千程,Teddy长长地叹了口气,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决定给她自己一个空间好好想清楚。

音乐声再次响起,比起前一首纯雷鬼来说,加入了嘻哈和Rap,更让人有舞动起来的冲动了。千程却仍坐在位置上,大口大口地喝着瓶中的啤酒,精致的眼睛睁得很大,却找不到焦距。

Teddy看向明显陷入思考的某人,再次叹了口气,又转身投入到舞池里去了。

叶千程知道自己比一般人都骄傲,但她自己甚至为这点感到无比自豪。从不会跟风,总喜欢另辟蹊径,不喜欢循规蹈矩,骄傲地认为自己的一切都是最好的。从一开始业余地学习音乐,学唱歌,学作曲,还是再到母亲虽然不赞同却给她请老师,几乎所有导师都对她这点又爱又恨,总能演绎出和一般人不同的曲子,虽然有好,但也有坏。

这或许也是她即便技巧情感都不错,但在地下酒吧唱了两年都没红的原因吧。从来不知道迎合观众口味,一味自以为是地唱着自己喜欢的歌,从来不知道音乐这个行业就是要迎合大众口味。

为什么她一直要出道呢?一直梦想着被更多的人知道自己呢?

这么长时间,似乎过于执着目标,连为什么要有这样的目标都忘了,只是想尽办法地倔强的朝自己的梦想走着,就算头破血流,背井离乡都在所不惜。

她忍不住问自己。

最开始为什么想要唱歌呢?

在国内的时候就已经被老师夸过有好嗓子,出了国之后骄傲地认为自己能做的比所有人优秀,那就更不能浪费自己身上的才能了。

所以才开始摸索着学习音乐。

那为什么会无比执着地想要出道成名呢?

因为认真学习了之后,想要将自己喜欢的,推崇的,热爱的风格,告诉大众。想要告诉世界。原来还有这样的音乐,这样的音乐风格。

红了之后,自然就会有人喜欢她的音乐了。

怎么样才能红呢?

只有做和唱大众能够接受的习惯的音乐,也就是,想要成名,就只能先从唱别人喜欢的歌,做别人喜欢的风格开始,而不是自己的。

那最初,想要推广的,自己的音乐和风格怎么办?

想要保持自己的风格的话……

她心目中早就有答案,只是一直装作看不到而已吧?

勇敢的人,从一开始奋力一搏,直接打出名头。稳妥的人,将别人的风格和自己的风格融合在一起,再潜移默化地改变,总有一天会有人接受的。

那就要看自己好不好运了,勇敢的人会因为一开始就不被接受,从一开始就籍籍无名,撞得头破血流,把脸丢尽。稳妥的人说不定会丢失在繁华名利之中,渐渐忘记当日豪情。

还有别的选择吗?

有,像台上的StonySkunk前辈一样,默默地在地下做着自己的音乐,总会有识货的人,把你当成偶像一般崇拜。

冰凉的啤酒顺着喉管滑下,为心里的焦躁和不安降温,淡淡的酒精和麦香在唇齿口腔之中环绕,她还是喝着啤酒,一瓶接一瓶。

走哪一条路?一条平坦宽阔,籍籍无名。一条狭隘凶险,却能一不小心一步登天。

她自己,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外公说她,倔强顽固,胆大妄为,但魄力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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